3月1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326个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点,正式启动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回收活动。但有市民反映,“那些回收点,我家附近都没有。”3月20日,记者从该局获悉,成都又新增了95个定点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的零售药店,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421家药店可回收家庭过期药品。

同时,该局再次提醒,过期药品是指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废药品。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如随意丢弃,一方面随意丢弃的药品在分解后容易污染土壤和水体,从而对人和动植物造成危害;另一方面可能会被不法分子二次回收并再次出售,危害群众身体健康。所以过期药品不能随便丢。(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王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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