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开门,下车。看似简单的几个动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夺命“开门杀”。何谓“开门杀”?简单来说,就是机动车的驾乘人员在停车后未对外部环境进行观察就开门下车,导致行人或车辆躲闪不及,与车门撞击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若随后经过的其他车辆避让不及,则可能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近日,就发生了一起“开门杀”导致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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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开门杀”,小疏忽惹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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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开门杀”,小疏忽惹大祸

2023年03月11日11时01分,一辆车牌号为冀C****0的小型客车,行驶至燕山路第三实验小学门口东侧路段,车上乘员在开车门时,撞上正在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摔倒时又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三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认定:汽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车门不是“任意门”,避免“开门杀”悲剧上演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机动车驾驶人要严守交通法规,不得在禁停路段违法停车,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机动车驾乘人员在开门下车前应先观察车辆前后左右来车、行人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门下车。

3.驾乘人员还可采用“荷氏开门法”,即开车门时总是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从而减少视觉盲区。

来源:秦皇岛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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