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消息,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支持落实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3月21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提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调整为100万元/户。住房公积金缴存1600-1900元/月(含)的职工,可贷额度4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1900-2200元/月(含)的职工,可贷额度45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22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额度50万元。

通知明确,加大对多孩在职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户;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户。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50%,每月1800元/人;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100%,每月2400元/人。

新政还提出,支持公积金缴存人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