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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苗雨律师丨北京市京师(淄博)律师事务所

一、教师醉酒驾驶会面临哪些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笔者理解,教师醉酒驾驶机动车,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教师醉酒驾驶被判承担刑事责任,学校是否应当开除/辞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一)若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例如(2020)粤01民终2701号案中提到,陈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从化教育局决定给予陈某某开除公职处分。

笔者理解,若教师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无需给予开除处分。

(二)若教师与学校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上述法律条款的理解,淄博中院在(2018)鲁03民终2011号案中认为,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经营、用工自主权的范畴,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力,由用人单位依法自主决定。

笔者理解,非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即便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学校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一般认为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解除权,有其行使的合理期限,如果权利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则解除权灭失。

学校若想以教师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行使。此外,建议学校在规章制度中对教师承担刑事责任的各种情形作出明确规定,以降低用工风险。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京师(淄博)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您需要进一步交流或探讨,请随时与本文作者苗雨律师联系。

weixin:lawyermia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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