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普宁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靖阳2023”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为目标,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入侵破坏计算机、非法窃听窃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突出网络违法犯罪,重拳整治为网络赌博、诈骗、色情等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关键支撑的网络黑灰产,全面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生态。

近日,普宁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牟利的线索,立即组织警力进行分析研判。经连续多日的深入研判和侦查伏击,民警在燎原街道新晋乡成功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刘某生(男,34岁,麒麟镇人),查扣涉案手机2部、电脑2台,以及窃听、窃照专用器材43套(包含火机摄像头5台、手表摄像头8台、动态万能袖2套、各系列微型耳机28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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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刘某生对其在网上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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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生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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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此提醒,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涉嫌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为法律法规所禁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使用合法方式保障自身权益,不购买、不转让、不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在工作、生活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普宁公安将继续保持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分析研判案件线索,全力追溯生产来源,并对“上下游”全链条实施全方位打击,坚决斩断违法犯罪黑色产业链条,维护社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