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崇川法院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条消息称,张清武欠其年过九旬的父亲张建文一百多万拆迁安置利益折价款。

为逃避债务,他以80元的价格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市价200余万元的房产卖给了亲戚。此事引起广泛关注,迅速成为了今天的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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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2020年12月,崇川法院判决该安置房归张清武所有,并要求他支付张建文113万余元的利益折价款。然而,张清武迟迟未支付这笔款项,导致张建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法院多次联系张清武未果,也未找到他名下的任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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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张建文发现,早在2020年8月,张清武已经以极低的价格将房产卖给了其亲家母李丽。为此,张建文向崇川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张清武和李丽之间的买卖合同。经过审理,崇川法院支持了张建文的请求,并撤销了该房屋买卖合同,使房屋重新登记在张清武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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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执行法官随后遇到了麻烦。虽然他要求李丽将房屋交付法院进行拍卖,但李丽却强烈阻挠,声称张清武尚欠她30余万元的欠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执行法官季金华耐心对李丽进行劝导,告知她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与张清武之间的债权债务,并可以对房屋拍卖的余款进行保全。最终,李丽同意配合法院,并将房屋交付给了法院。近日,她按时将房屋腾空交付给法院。目前,该房屋即将上线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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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有效的司法程序保护被害人权益

烦烦认为在这个案件中,法院的判决和执行充分保护了被害人的权益,同时也保障了诉讼程序的公正和有效性。这也提醒我们,在进行任何财产转让时,应该遵守诚信原则,不得通过恶意转移财产来逃避债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