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15时许,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州大队民警在阜东线韩家店派出所门前执勤,检查一辆牌照为辽ECQ***的小型普通客车时,驾驶人吴某无法出示驾驶证。通过核查,民警确认吴某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同时,经过呼吸酒精测试,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坐在副驾驶座位的白某和吴某是夫妻关系,白某有驾驶证。白某明知道丈夫吴某没有驾驶证,却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的吴某驾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同样也会被法律处罚。
最终,民警对吴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罚款4000元;对白某处以2000元罚款。
被双双处罚后,夫妻二人懊悔不已:“没想到,我们一次心存侥幸,换来两个处罚,太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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