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的房子竟然80元卖了?

江苏南通一男子,把自己名下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以80元的价格卖给了丈母娘,却被90多岁的老父亲发现后告上了法庭。

这究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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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此前父子俩因分家产发生了纠纷,法院判决位于南通市区的一套安置房归男子所有,同时男子需要向父亲支付113万元的安置利益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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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该男子拒不执行,还为了逃避强制执行清偿这笔债务,把房子偷偷以低价转卖给了丈母娘,以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

200万房子80元卖给丈母娘,男子实力"坑爹"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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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房子80元卖给丈母娘,男子实力"坑爹"闹上法庭!

不过最终法院判定这笔交易不合理,存在恶意串通躲避债务的嫌疑,判决撤销男子与丈母娘的买卖合同。房子也重新登记到了男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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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房子被法院腾空后即将上线拍卖,到那时属于老父亲的100多万也能拿回来了。

看到这,网友纷纷表示:真是大快人心啊!

也有人感慨:都说养儿防老,谁能想到会反目成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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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父子恩怨来看,这件事也提醒大家,遇到欠款纠纷时,债权人要提防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一旦发现,债权人可行使合法的撤销权。

在新颁布的《民法典》里,就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其规定当债务人以不当形式减少自己的责任财产或增加负债,从而损害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以维持或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保证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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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面的案子为例,男子为逃避执行债务,以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房产,这就属于不当形式,已经影响到父亲拿回应得的钱款。另外丈母娘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购买转让房子,属于“恶意”行为。所以父亲就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男子与丈母娘的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强制执行直到最后拿回欠款。

有网友表示:还是讲诚信好,别耍小聪明,不然最后可能得不偿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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