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云南嵩明,一段女孩把小男孩扔进井里的视频流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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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视频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女孩把男孩扔到井中的时候,小男孩用两只胳膊架在了井边,随后女孩把男孩的两只手掰开,男孩落入井中

万幸的是,在男孩落入井中后,周围有大人看见了,及时把小男孩救了起来。

让人感到不能理解的是,随后在当地村支书接受采访的时候称:两家已经和解了。

这种行为不是谋杀吗?未成年人谋杀能和解吗?

据村支书说,这个女孩和小男孩家是邻居,两家素无恩怨。至于小女孩为什么会下此狠手,是因为小女孩也才7岁,不懂王法。

小孩子年纪小,为什么不自己跳下去?从视频的行为来看,这个女孩就是一定要把这个小男孩扔进井中才罢休,小男孩架在井沿的时候,这个小女孩竟然掰开小男孩的手,致使小男孩掉了下去。

试问,她如果什么都不懂?怎么不自己跳下去?

七岁的孩子,可能不知道后果。但是,七岁早已经可以明辨是非了。这个女孩,显然是恶意的。并不是简简单单的生气或者闹着玩,这就是要把小男孩扔进井里面去。

这就是一场未遂的谋杀,如果这个女孩这次不处理,那么谁来保证她下一次把谁扔到井里?

就算是这个小女孩不用负刑事责任,这个小女孩的家长要不要处理?这个小女孩要不要去做心理评估?需不需要心理矫正?赔点钱和解了,下次呢?

就算大家是农村人,不懂法,那么镇上的法院和警察呢?这种事情能这么一笑了之?

有多少未成年人,正是因为未成年犯罪没有被教育好,长大了才犯下更大的罪行?

未成年人的犯罪情况,比你想象的更严重

就在3月19日,江苏连云港海头镇张女士发布视频,张女士的女儿在家的时候,有五名同学以借书的名义到家里来,当时张女士夫妻都没跟孩子在一起。然而在查看监控时发现,这五名同学把张女士的女儿关在卧室,在客厅殴打张女士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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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选择了报警,然而,在警察的调查下,五名女儿的同学均未满14周岁,警察只能找到他们的父母,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是,只批评教育,能威慑这群闯入别人家中的恶魔吗?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有批评教育的责任吗?

未成年人的犯罪,总是被忽视。

很多成年人都会说,一个小孩子,还能把别人怎么样?

事实上,就像这个把隔壁小男孩扔进井中的女孩一样,大部分有暴力倾向的未成年人,长大后都不会是什么好人。他们可以说,是骨子里有着恶人的基因。

可能他们对其他孩子在物理上的攻击是有限的,但是,对于那些受欺负的孩子的心里的影响,可能是一辈子的。

试想,我们成年人要被扔进井里?害怕不害怕?

更不用说还小的孩子了。

而这些犯罪的小孩子是很聪明的,他们很多人会在上初中时候学法律,然后结合他们打完人不受任何惩罚的经历,很快就能得出打人不用受罚的结论。这是一个很现实也很残酷的事情。

就在前几年,有一条特别震撼的视频,一个差不多刚满14岁的小男孩,对着一个成年人说:“我把你杀了都不用坐牢。”

事实就是,当这些小孩子意识到警察对他们不起作用的时候,他们才真的是肆无忌惮。

现实可能更残酷,每个成年人都要懂得人情世故。

以这次被扔到井里的小男孩家长为例,出了这么大的事,想不想息事宁人?如果是我,我肯定是不愿意的。

然而引起这么大的风波,村支书的面子你要不要给?当地民警的面子要不要给?有人说跟警察有什么关系?要“维持稳定啊”。

都是隔壁,你把人家告了,你怕不怕小女孩隔几天又来扔你家小孩?

作为一个农民,有没有精力应付这么多事情?

到最后只能一声叹息:以后离那谁谁远一点!

而那个被全村甚至全镇都知道是个坏孩子的女孩,会在众人的远离中,变好还是变坏?这就是一个问题了。

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如何预防犯罪,如果预防不了,那么至少要惩罚犯罪。

现在也不惩罚,也不预防,这个小女孩将来真的犯事了,大家只会说,我当年就说了,她肯定还会做错事的!有用吗?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