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03月工伤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50号)规定,现将2023年03月工伤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本公示期为7天,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阜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2261501 0418-2261829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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