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2023年3月24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朱渊岳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吴 昊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胡 宇同志为县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

曹 帅同志为县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

秦露源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白佳萌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明壮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文军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务欢池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