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2 日凌晨,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 在金 港路银丰桥路段开 展夜查整治行动,0时 27 分许,一辆黑色轿车沿金港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在银丰桥下 坡路段,该车突然停在道路中间,随后又靠边行驶,见行迹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结果驾驶人磨磨蹭蹭拿不出行驶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驾驶人陈某承认自己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称“我刚刚报了名,科目一都没有考过,当晚和朋友一起,看见朋友驾驶车辆,便想着'过把瘾',哀求朋友把车借给自己练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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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对陈某进行批评并教育“要练习驾驶技术,必须要在教练员或者有资质的人员的陪同下,在指定的线路上练习,单独无证驾驶车辆在闹市区道路行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陈某承认了错误,表示今后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陈某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车辆并处5日拘留的处罚。

玉林交警提醒,驾驶人未经相关科目的学习,缺少专业驾驶培训、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也有所欠缺,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往往不能作出有效处置,从而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综合来源:玉林交警、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