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次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某和赵某系同村村民,赵某在本村经营一家小型加工厂,刘某在赵某的加工厂内打工。工作期间,刘某被机器绞伤右臂,支出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0余万元,由赵某垫付。后刘某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刘某就伤残赔偿金问题与赵某未达成一致,刘某将赵某诉至安次区法院,请求判令赵某支付伤残赔偿金数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法官助理仔细翻阅了起诉材料,分别向原被告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又存在劳务关系,加之原告受伤后被告主动垫付了医疗费用,认为有调解解决的基础,为了缓和双方关系、彻底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决定尝试进行调解。

为了全面掌握原被告情况,切实找准矛盾争点,顺利推进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带领法官助理多次到双方所在村进行走访,向村“两委”干部以及原被告邻居群众了解务工受伤情况、家庭条件状况以及前期村街的调解情况,进一步明晰了相关问题,并邀请村“两委”协助做好纠纷化解工作,为后续调解工作打好了基础。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了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各自责任的大小,在此基础上,一方面引导被告拿出诚恳态度,积极赔偿原告因受伤致残的相关损失,努力与原告达成和解,维护以往的良好关系,另一方面耐心劝导原告,向其阐明受伤事故主要是因其操作机器不当导致,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引导原告放弃明显过高的诉求,依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经过反复做双方工作,最终原告表示自身承担大部分损失,要求被告支付赔偿金1万元,被告表示愿意支付,并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当场履行完毕,案件得以圆满调解结案。

今年以来,安次区法院持续深入推进“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将调解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加大基层群众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务工、土地承包等方面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努力实现实质化解、案结事了,维护和谐融洽的群众关系,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