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华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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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曝出河北保定一位男子,在车辆加塞无果之后,怒气冲冲地下车,拿出手铐声称是“市局的人”,对前车的车子进行威胁,还多次试图将车上人员拽出,言语间狂妄至极。

视频在网络上曝光之后,当地警方很快做出回应:违法人张某,男,29岁,保定市竞秀区人,系某平台网约车司机,非公职人员。2023年3月24日12时许,张某驾驶小型白色网约车,与他人因行车加塞发生纠纷,后截停对方车辆。出于恐吓目的,张某自称是“市局的”,并掏出“手铐”对他人进行人身威胁。经查该“手铐”无强制约束功能、可自行解脱,系张某在某批发市场玩具摊位上购买。鉴于张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该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张某冒充市局的人,用假手铐威胁他人,事后被警察拘留了,处罚的方式是行政拘留15天,罚10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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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多网友看完这个新闻之后,却不认账,因为张某除了拿出手铐威胁他人之外,还冒充是“市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从刑法上判断,张某的行为是冒充了人民警察,正是有“市局的”这三个字,才使得张某有恃无恐,严重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依照刑法,应该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而并非行政处罚。

但是,张某仅仅是口头上声称是“市局的”,或许是初犯,而且没有造成他人精神以及经济上的损失,可以考虑从轻处理。

说完了法律层面的问题,再来研究网友关心的信息量问题。

根据警方的通报,张某是网约车司机,按照常理推断,网约车司机在车上放置一些防身的器械,是很正常的,买个手铐吓唬别人,也在情理当中。可问题就在张某加塞别人失败之后,把别人的车子逼停,再掏出手铐说自己是“市局的”,就有些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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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网约车有两种,一种是专门开网约车的,只一种职业,另外一种是兼职,偶尔出来赚个油钱和烟钱。

如果是专职的,手续齐全不怕被查,一般情况下遇到这样的事,最多骂几句,各走各的,不会耽误自己赚钱的时间,不会傻到与别人在路上干耗,况且这种很没道理的事情,一旦惊动警察,自己得不偿失。

有没有可能是兼职司机呢?有,但可能性很小。

很多兼职司机的手续都不全,一旦和别人在路上发生争执,警察叔叔过来后,谁会吃亏?

再者,如今是法制社会,都知道冒充警察会有什么后果,牛X哄哄的拿出一个手铐,还冒充是“市局的”,不是脑子缺根弦,就是有背景。

有几个车主会在车上放手铐?即便是假手铐也不会放。小孩子玩的那种,太假,糊弄不了人,只有仿真度很高的才行。

张某加塞无果之后,把对方的车子逼停,拿手铐出来表示自己是“市局的”,威胁他们不敢动,还多次试图将车上人员拽出。这种行为,一般的人还真做不出,也不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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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凭什么那样狂妄?网友猜测说,或许是个临时工,又或许有亲戚在市局,才会这么狂妄,从警方处理的结果来看,反正信息量很大。

不过,从张某手持手铐的专业程度(掏出后放在衣摆下方,防止被人抢夺,随时拷人),估计受过某种训练,而张某的外貌打扮,也不太像一般的网约车司机(有可能是兼职的)。

以上是我个人的推断,纯属个人意见。

不过我想问一下开网约车的网友,遇到这种情况,你们会拿出手铐冒充市局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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