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崔桂忠

3月24日,网曝天津东丽区利津路一店主,吐槽因城市创文城管上门不让商铺开门口照明灯。视频中,一穿制服工作人员与店主交涉,要求店外不开灯。25日,当地街道办城管表示,LED灯属于广告性质,一直不让开。普通灯不让开是近期有创文检查,过两天就可以开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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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全国各地开始争相创建文明城市开始,城管与店铺、小商小贩之间的矛盾经常发生,一经媒体披露,舆论反响哗然。

2月10日,江苏徐州沛县为响应徐州市“创文”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别出心裁的沛县龙固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居然在253省道撕除沿街商铺上的春联。

2月11日,大搞“创文巩卫”活动的海南三亚,商家小孩正在店门前写作业的小桌,竟被当地执法城管毫不客气地收走,引发了网民 “偌大的一个城市却容下一张小小书桌”“不文明执法行为岂能创建文明城市”等关注热议。

3月23日,甘肃张掖,又是文明城市创建惹的祸,城管在城市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家店铺老板在店门口给电动车充电,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手册,这种行为不符合,于是让商家将电瓶车推到店里充电,不允许在店门口充。既然是开店的,本来地方就不大,再把电瓶车推到店里,那还做不做生意了,于是女子有些不愿意,和城管人员发生了争吵,说:创城创的有啥意义?文明、文明在哪里?……我推到房子里充不行吗小伙子……,最终城管来了句:到你家床上充都行……

不文明执法屡屡发生,凸显了“城市创文”之痛,刺激着公众的情绪,侵蚀着法治的信念,危害不可小觑。

创建文明城市,检验的是整个城市、每一位市民的文明程度和精神风貌。城管的文明执法,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个窗口。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城管往往以组织者、管理者身份,对普通市民在创城中的行为提出要求。按理说,要求市民做到的,城管人员要带头做到才是,否则就形成了“灯下黑”。

有人会说,城管也是为了城市环境,如果任由小摊贩摆摊,城市就不美了,就乱套了。不可否认,小摊小贩固然会影响市容街貌,进而影响到文明城市的评比,但也是特殊群体的自主生计。如何做到疏堵结合,给他们一个生存空间,实际上还是大有作为的。即使屡教不改,也绝不可动粗动野,失去了文明城市的应有内涵。

事实上,一些地方为了创文明城市,应付创文检查,不但把地面冲洗得干干净净,把墙面粉刷得漂漂亮亮,而且层层加码,做表面文章,玩障眼法,不准商铺开门,不准商贩摆摊,不准卖早点,不准做生意,搞得老百姓既不能买,也不能卖,不但影响生活,还影响收入,把老百姓急得跳脚骂娘。

创建文明城市,目的是让城市更加文明,让老百姓过得更加舒适。如果为了应付创文检查,连商铺门口的照明灯都不让开,从而导致商铺不方便做生意,老百姓生活不方便,这样的做法显然已经背离创建文明城市的初衷,即使创文检查过关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各美其美,美人所美,美美与共。”这是一个文明市民与一座文明城市最好的状态。城管既是城市的管理者,也是创城的组织者、协调者和引领者,身份的标识注定了必须要在这场创城大战中当仁不让充当“走在前,做在先,作表率”的角色,带头遵纪守法,文明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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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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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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