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防范化解春季公路突出安全风险,近期,罗湖交警结合“春季守护行动”持续开展交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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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4日晚上22时许,罗湖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罗湖区沙湾路关口路段发生一起小车撞上护栏的道路交通事故。接报后,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并对事故情况展开调查。现场只见一辆红色小轿车停在路中间,车身及左侧尾部剐蹭受损,一名中年男子站在肇事车辆旁,民警经询问得知,男子为红色小车驾驶员粟某。

当晚夜间照明充足,道路行车也通畅,事故又是怎么发生的?现场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测试,粟某吹气数值显示为191mg/100ml,存在醉酒驾驶的嫌疑。随后,民警将粟某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并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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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3月14日18时许,驾驶员粟某驾驶粤B号小型驾车前往罗湖区沙湾路某果园内与朋友吃饭喝酒,期间粟某喝了三两左右的白酒。据粟某供述,当晚21时30分许,他原本通过手机平台预约了代驾服务,但由于聚会位置比较偏僻代驾未能按时前往,等了一段时间后便“心急上头”,于是自己驾车前往关口路段等候。22时05分许,酒精上头的粟某在倒车过程中,撞上了路中的隔离护栏,造成隔离金属护栏损坏及车辆部分受损,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粟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将被交警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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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的麻痹作用会让人失控,酒后开车更容易导致严重后果。罗湖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严禁酒后驾车上路。当发现身边人试图心存侥幸酒驾时,请务必对其进行劝阻、制止。同时,要注意警惕“隔夜酒”危害,杜绝疲劳驾驶,严防事故发生。

【撰文】邓子良 丰雷

【作者】 丰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