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研发“空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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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家在天猫和京东等购物平台销售家居灯饰的企业,通过中介编造3个软件著作权用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在中介的指导下,编造虚假研发设备租赁合同用于欺骗调查组,制造存在研发的假象。事实上,公司根本没有研发设备和人员。

另外一家成立于2015年的环保科技企业,没有研发场地设备,不具备研发条件,经过中介机构包装造假,在2017年竟然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研发人员、设备靠租借,专利版权、研发成果靠编……近年来,企业成为创新研发主体的地位突出,企业依靠一个空壳研发中心搞假研发、假创新的案例在各地并不鲜见。

一名负责产学研对接的科研院所人员给半月谈记者算了笔账:只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一下子就能降低10%。有些地方设立研发机构能给几十万元补贴,再加上不少基层政府还许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可以在项目申报、金融支持上得到各种优惠,对企业来说,这实在是合算的买卖。

但是,即便研发中心是真的,研发投入也是一笔“乱账”。A股一家上市科技企业的年报曾引发“围观”,截至2020年度,公司共有2184名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5.21%,高于同类公司数倍。其研发费用中有83%用于研发人员的薪资发放,企业四成利润来自退税和补助。

高数字=高创新?

东部地区某省领导在公开会议上质问:为什么全省九成大中型工业企业设立了研发机构,但超过一半没开展研发活动?

相对而言,建机构、挂牌子,搞统计数字的提升,成绩容易亮眼,也容易速成,继而成为了推进创新的“硬抓手”。

从公开资料看,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这个数字,已是不少地方展示创新实力的“硬指标”。四川省提出,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力争达到18%;广东省要求2020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到40%以上;山东省在部门文件中则明确写道,到2020年底要实现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有些地方,为了一些重要节点的“统计需要”,甚至默许几个工作人员挂块牌子、挪点其他花费作为“研发成本”就称为研发机构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