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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法院的判决结果为什么大多数老百姓不认同?

确实一些判决结果让我们感到比较失望。

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有自我的判断和控制,不能出事前一副嘴脸,出事后一副嘴脸,这样下去只会让越多的商家感到不安。

一觉睡醒,一篇报道又冲上了热搜排行榜,迅速在互联网上引起了热议。

很多网友不能理解,身为一个成年人,是一步一步怎么变成巨婴的?

法律,怎么就变成了谁闹谁有理,谁弱势谁有理?

违法必究,有法必依,让每个人走出困境和绝望,是善良和友好,是理解和接纳。

法治社会是现代文明的构成元素,更应该将法律贯彻到底,人人平等,不能动不动就审时度势,灵活应对,这样下去,法律就变了。

2021年3月27日,钱某和几名朋友在家喝酒打牌至次日凌晨。

28日与朋友在家午饭席间喝了白酒,午饭后前往酒吧打牌喝酒至傍晚,晚上又应朋友邀请前往烧烤店继续喝酒。

朋友见钱某已喝醉将其送回家中,随后妻子发现其人事不省,不像普通醉酒状态,医生到达时确认钱某已死亡。

死因为急性乙醇中毒,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420.34mg/100mL。钱某家属将经营烧烤店的张某告上法庭,认为其无限制地售卖酒水,眼看消费者在店里醉酒而不予制止、劝诫、救助,要求赔偿14万元。

法院认为:

张某作为烧烤店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在钱某到店内吃烧烤且醉酒的状态下应更加注意。钱某喝醉后,张某虽已电话通知其家人,但仍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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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判决结果一出让很多网友感到莫名其妙。

不能像“挤牙膏”一样,一点一点挤出店家的应有义务。

老实说,大家都是成年人,既然应朋友的邀请去喝酒,那么朋友是否要尽到义务?

商家是否要尽到义务?

父母是否要尽到义务?

难道说商家时不时的要看看你有没有喝多?

能不能回家吗?

我觉得这不符合现代社会的正常状态,完全是离谱了。

更不符合大家的朴素认知。

退一步来说,身为一个商家,你敢去对正在饮酒聚会的人讲,去劝他们少饮酒之类的,那么你的店铺还能营业下去吗?

不能一出事,就找赔偿人,这种风气也不知道怎么流行的。

无论是喝酒还是外出游玩,这都是个人的选择和行为,不能一出了事,就变成了别人要承担责任的借口。

万一喝酒出现了问题,将责任归咎于烧烤店的经营者,这岂不是太过荒唐了吗?

既然选择了饮酒,就要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的后果负责,

再者说,经营烧烤店的店家已经通知了其家属进行了电话联系的义务,做到通知的行为已经可以了,烧烤店的店家并不是该人的监护人,没有义务24小时对他人进行照顾,这是不合理和荒唐也的。

按照媒体的通报,已经看到了通知了其家人,但是没有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

请问这些注意义务应该是什么?

家人已经接了回去,身边还有他的朋友,烧烤店的店家还应该做到什么样的义务?

难道真的要24小时寸步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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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应该是空洞洞冷冰冰的,也不应该是死板的,要考虑现实的情况,要符合普通人的朴素认知,这样才合乎常理。

店家是否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标准。

但是很多网友都听说过一件事,那就是有些店家制止客人禁止有酒没少被骂,没少挨打,这样的事件在网络上一搜一大把。

其实,互联网舆论场是平民的舆论场,也是最能展现民意的地方。

从网上的舆论来看,很多网友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极其的失望,不仅是失望,简直是觉得荒唐。

不怪朋友,怪店家,这是什么逻辑?

坦白说,很多网友为店家感到可惜,明明是自己倒了霉,到最后还要进行赔偿。

这样下去,“巨婴”只会越来越多,一出了事就怪罪别人,身为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大家都听过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和风气演变下去,早晚有一天会变成:

“在你家门口摔倒了,你为什么不扶?”

“在你店门口犯病了,你为什么不救”?

然后经过判决,赔钱!

这样绝对不是一种好的风气,不应该将责任归咎于店家,完全是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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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样的判决结果,我相信很多店家都会瑟瑟发抖。

如此演变下去,一些开店的商家恐怕会在开店之前寻找一些律师,提前设置好各种警示牌,提前找好法律顾问来如何避免一些突如其来的意外,甚至要在墙上写满法律条文,禁止过度饮酒等....

如何如何,本店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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