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13时07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新美街海清路路口附近对辽J22***大型客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姜某某身上有浓烈酒气。民警对姜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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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13时07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新美街海清路路口附近对辽J22***大型客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姜某某身上有浓烈酒气。民警对姜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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