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一个准!葛优打“葛优躺”官司,6年544起,获赔759万!有公司委屈:阅读量仅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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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资料显示:

  • 截至2023年3月22日,与之相关的民事案件判决文书共600份,涉及544起案件,葛优起诉企业使用“葛优躺”照片侵犯其肖像权。
  • 胜诉率达99.6%,仅有两起案件一审因取证程序瑕疵未判定企业侵权,另有一份判决仅判企业道歉无需赔偿。542家企业在赔礼道歉的同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合理维权成本等共计759.43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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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张照片大家想必都不陌生。

葛大爷在某剧中的一个片段。

一开始,这个姿势叫作“葛优瘫”,后来随着“躺平”的话题引起广泛关注后,有人把葛大爷剧中的图片找了出来并配文写文章。

因为当时“躺平”的话题配图,并没有明确的“躺平”是一种什么状态,直到大家看到葛大爷的姿势后,才恍然大悟。

有网友表示:个人认为这个要是生活照就存在肖像权名誉权问题,要是剧照就要另说了,不知道我说的有没有问题?

关于网友疑问,其实剧照也是有版权的,而且剧照中,角色扮演人同样享有肖像权,未经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主要看有没有商业用途。你个人在群里发没问题的,在平台发也没问题,500转或者多少浏览量之前删图就可以了。

所谓侵权是以他人肖像作品用作商业目的的解释。

比如旭日阳刚唱汪峰的歌,你唱可以,但是卖场时不行。

喜欢琼瑶的小说,你在网上用她作品的名字为自己网名可以,但是拍电视或电影赚钱不行。

所以葛优在一定意义上没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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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说商用定义太宽到了,市场经济下,每个人都是商事主体,那如何认定“葛优躺”侵犯肖像权,如何确定赔偿数额,大家还是自行查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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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注意一点,他只是告企业。

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企业用了他的图片,会让消费者以为葛优代言了这个企业,对消费者不利。

万一企业产品出了问题,葛优也会被牵连,这是帮自己,更是保护消费者的行为。

侵犯肖像权本来就是违法的事情。几百家企业涉及侵权,难道我们不应该反思一下这个问题吗?难道这些企业在使用网图时都不审查一下的吗?

我认为这件事对这些企业是个很好的警告,肖像权是不可侵犯的。

也请各位认为葛优‘赚钱’‘事儿多’的网友好好想一下,如果是你的肖像权被侵犯了,你怎么办。

没有时间和金钱,你怎么和这些企业耗?最终就是不了了之,这些企业被起诉,只能说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