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成都一男子开着200多万元的路虎车去年审,谁知道在年审的过程中,检测员一脚把油门轰报废,需要将近30万元的维修费,原本他们承诺承担维修责任的,可事后却耍起了无赖。
不论是新车还是旧车,只要是取得了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到一定时间都必须进行车辆检测,这也是为了消除车辆的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021年3月11日,四川成都的雷先生,他价值200万的路虎揽胜到了该年审的时候了,于是他找了一个空间时间将路虎开到了成都华府的机动车检测站去检查,再顺便更新车辆的年检信息之类的。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没想到检测员一脚油门下去自己的爱车就发出了严重的悲鸣,接着引擎盖就冒出了滚滚浓烟。没过多久随着一声爆炸声响,这辆路虎揽胜的发动机就喷出了大量机油,发动机彻底报废。之所以会发生爆炸,完全是因为检测人员错误地轰油门导致车辆负荷太大。
事故发生之后,雷先生看着他们的处理事情的态度还不错,也就没有说什么,想着能够赔偿也就还行。于是就和华府检测站签署了事故承诺书,承诺书里华府检测站承诺会承担路虎维修和检测的全部费用,所有责任都由他们来承担。
经过4S店的检测发现车辆受损严重,维修费用将近要30万元,原本以为一切水到渠成,可是检测站得知了维修的费用后却出尔反尔了。检测站开始找各种理由推脱,不肯承担路虎汽车的维修费用。雷先生找了检测站多次,但对方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结果。
最终没有办法的雷先生只能联系媒体,希望媒体能给自己讨来一个说法,谁知年检站的工作人员看到媒体之后又变了一副嘴脸,他表示本来大家可以商量的,现在雷先生这样搞,就没有商量的必要了。
雷先生顿时感觉有些无语,之前自己来找了那么多次,年检站都是找各种理由推诿,不愿意和自己商量,到如今却说是自己不愿意商量,见年检站实在不愿意配合,雷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根据 《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如果雷先生能够证明车子开到检测站前是一切正常的,那么检测站的人肯定得赔偿雷先生的损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
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车辆在年检的过程中出现问题,确实是责任难定,所以把车送去年检的之前,应当保留好车辆正常使用的证据!
最后提醒大家,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到威胁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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