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陈先生停放在小区内的摩托车被推倒,陈先生的摩托车价值不菲,高达6万元,看到摩托被推倒在地上,陈先生非常的生气,于是调来监控,监控显示,推倒摩托车的是一个老人。

经过了解,该老人有多次损坏公共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行为,受害人因为对方是老人,都不了了之,陈先生认为不能轻易放过这个老人,于是选择报警处理。

警方对老人身体进行检查,发现老人患器质性精神障碍,行为能力受限,鉴于该老人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于是对他进行立案。

陈先生将自己的摩托送到4S店,经鉴定,定损为16000元,最后司法认定为9000元左右。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23年1月24日,肇事的老人突然去世,因审理过程中老人去世,2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这起刑事案件的审理。

陈先生认为自己的利益受损,要求老人的儿子进行赔偿,于是要求老人的儿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侵权人死亡的,如果继承人有继承侵权人财产的情况下,被侵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要求继承人承担侵权的责任。

因为老人的儿子是唯一继承人,其本人也没有宣布放弃继承遗产,因此老人的儿子应当承担继承范围内的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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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

3月24日下午,老人推倒摩托车案车主起诉继承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朱先生缺席,法官当庭宣判,被告朱先生在判决结果生效后10日内在继承陆老太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原告陈先生摩托车损16704元。

这个案子判决的人物关系我给大家理清一下,被告是朱先生,他是肇事者陆老太的儿子,也是她的遗产继承人,车主是陈先生,不然网友们一看,怎么又是朱先生,又是陆老太的,搞不清楚。

车主陈先生表示,老人去世很不幸,但是我只想要一个公平。是的,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怜悯和同情,让肇事者逍遥法外,哪怕人死了,他的责任仍然没有两清。

陈先生表示,自己从老人去世到获得赔偿的这段时间里,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有人说,老人年纪那么大了,又已经去世了,为什么不放她一马?

有人说,人都去世了,为什么还不依不饶?

陈先生面对这样的压力,心情很不好,甚至一度抑郁,工作上频频失误,虽然领导和同事表示谅解,但是他还是主动离职了。

陈先生表示,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啦!他也要马上找工作了,如果对方不执行,他会申请强制执行。

有人说,被告缺席,这份判决能否执行还是两回事儿。不过,从陈先生的表示来看,他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一定要有一个公平的结果。

意义:

这个案子的宣判,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其意义在于侵权人哪怕去世了,如果他有继承人,他的继承人就应该承担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的侵权赔偿责任。

人去世了,不是逃脱处罚或者责任灭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