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父母为减轻子女负担提前买好合葬墓地,没想到儿子因不满遗产分配方案大闹葬礼,拒绝让老人入土为安。女儿们无奈诉至法院。3月28日,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对这起案件作出了判决:三原告要求儿子及墓园协助办理陈阿姨落葬手续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据3月28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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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新闻看得不少网友心里堵得慌,儿子以不让母亲下葬为要挟,想达到争夺房产的目的,甚至长达7个月之久,这还是人吗?不少网友就说,这样的儿子不给房产才是对的,“不肖子孙”说的就是这种吧!也有网友推测,正是因为儿子不孝顺,可能才有了老人不给他房产的结局。

然而,少数网友的思路也非常“清奇”。他们称,母亲将房子留给三个女儿,那儿子住哪?生了儿子难道不管了吗?也不怪他作出这样的举动。翻看了一下,持此种看法的还不是一位两位,看了这些言论,更让人愤怒。

据报道,陈阿姨提前就该老屋在内的财产进行分配,写下遗嘱并完成公证。就是说,房产给了三个女儿,但并没有说老人的财产只有房产。一些人推论老人没留遗产给儿子的说法未必就成立。另外,不管怎样,财产是老人的,留给谁、给多少是老人的法定权利,谁说一定要给儿子呢?

老人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儿子也是成人了,各方都应该尊重履行,没有什么“争议”的空间。另外,哪怕儿子因遗产分配心里对母亲再有怨恨,都不应该阻止老人入土为安。拿老人的骨灰要价,迫使亲人屈服,这事怎么也说不过去。

老人去世后,亲人为了遗产起争议的事情,客观来说并不少见。另外,一些人心里因为遗产分配而产生想法,这也是人之常情。但不论如何,母亲生养了自己,受十月怀胎之苦,再一点一点将自己养大成人,这份恩情应该记在心间,要超越财产的纠葛才是。哪怕没有一分一文留给自己,也应该要感恩孝顺。老人走了,儿子不仅没有伤心落泪,还大闹葬礼,真是把脸给丢尽了。

法院的判决说得很清楚,作为陈阿姨的儿子,理应尊重死者入土为安的心愿,断不能以死者遗产分配存在争议为由拒绝办理落葬手续,此举有悖于一般社会道德。

而经办法官表示,王林作为人子,因父母遗产分配问题,拒绝为母亲办理下葬,并以此相挟,不仅侵害了其母亲该享有的权利,更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入土为安系人伦之大事,相较遗产之纠葛,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法官的这些话,也请那些思路“清奇”的人,好好看一看吧。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