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传统中,小两口结婚后生子后,孩子一般都由婆婆公公看护。尤其是现代社会,年轻人要上班,要工作,可能没有更的时候照顾孩子,要么找保姆,要么请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照顾。

相对于保姆来说,自己家人看护,更让孩子的父母放心一些。一方面增加了老人和孩子之间的亲情,另一方面亲人之间的照顾也更仔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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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泰安的姚女士和丈夫苏先生结婚后,生下一个女儿小苏。由于苏先生长年在外地工作,很少能回家,而姚女士又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实在顾不过来。于是,孩子的奶奶就来照顾自己的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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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长期的两地分居,使姚女士和苏先生的感情越来越淡,虽然两个人都不愿意,但还是走到了离婚的地步。#女子离婚遭婆婆索要10万带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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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离婚后,让姚女士没想到的是前婆婆竟然把她告上了法庭,要她付10万元的带孙费。前婆婆称,自己没有照顾抚养孙女的义务,而且已经60岁了,所以姚某应该支付自己10万元作为带孙女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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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觉得姚女士的婆婆挺不厚道的,姚女士嫁给你儿子并与其生下孩子,应该两个人照顾孩子,而孩子的父亲因为工作原因缺席了孩子的成长,首先应该感到愧疚。而作为孩子的奶奶,替自己的儿子照顾自己的孙女不能说应该的,但也是天经地义!孙女不是姚女士一个人的,也是你儿子的。无论离不离婚,你都是孩子的亲奶奶。讨要带孙费这样的事都能做出来,真的让人感到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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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结局是这样,不如当时你儿子放弃工作,回来照顾孩子好了,最不济让你儿子给钱雇保姆,还省了麻烦事。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不知道这前婆婆要了这带孙费,是否以后就和孙女断绝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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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法院审判人员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认为:虽然两个人已经离婚,但是孩子与父母和爷爷、奶奶的亲情仍存在,并没有因离婚而断绝。因此,要求苏女士支付带孙费的请求,无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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