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长春市民询问“非机动车道和共享年度规划”的问题,得到的官方回复称:依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新建道路在设计阶段均包含非机动车道。2023年计划实施的人民大街南延(丙五十路—慧雅路)、新开大街(新开大桥—区界)、菜市北街(北侧断头路—南侧断头路)、乙三街(景阳大路—迎宾路)、南湖中街(卫星路—理工大学北围墙)、甲二路(丙七十七路—丙七十九路)等约60条新建道路中均按要求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此外,对于因满足当时交通需求环境等原因,非机动车道功能不完善的已建道路,根据实际交通变化逐步改造完善。2023年计划对自由大路(人民大街—临河街)、辽宁路(西安大路—站前广场)、景阳大路(普阳街—春城大街)道路进行改造增加非机动车道。

来源:城市晚报

编辑: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