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城市广场小区物业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人:京汉城市广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京汉城市广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城市广场小区(项目名称)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招标人:京汉城市广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TC-2023-303
1.1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城市广场小区
2.物业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2.1物业类型:住宅
2.2坐落地址:江岸区京汉大道897号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球场街;南至:京汉大道;西至:馨悦国际;北至:解放南路。
2.3面积(项目数据来源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适用于本次招投标):
(1)总用地面积约22118.76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约125016.5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99850.16平方米,地下室车库面积25166.41平方米,非住宅地上面积10756.55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89093.61平方米,商业面积约10301.40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面积201.56平方米,物业用房面积为253.59平方米(位于1号楼1单元1层和4号楼1单元1层)。
(3)共计建筑物7栋,住宅户数1296户。
2.4绿化指标:
本项目绿化面积:6635.63平方米。
2.5停车场库: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49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个,地下停车位:490个(其中含100个新能源车位)。
三、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物业收费定价:
住宅定价:1.80元/平方米·月;
商业定价5.00元/平方米·月;
地下车位物业服务费定价:80.00元/个·月
以上投标文件报价与招标文件规定价格不符时为无效投标。
2、物业服务费结算形式:包干制R。
3、物业服务标准要求:参照《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B4201/T534-2017)中叁星级服务等级。(其中:综合管理、绿化养护、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房屋设施设备管理的服务等级另作要求的,应注明)
四、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期限为2+3年。甲、乙双方可续签合同3年;如连续前两年《物业服务•年考核评分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本合同到期,甲方不再与乙方续签。
五、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1)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10时00分~2023年04月18日17时00分止
2、接受投标报名:
接受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03月30日10时00分~2023年04月04日17时00分止
3、领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23年03月30日10时00分~2023年04月04日17时00分止
4、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9日10时00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时间满5年(含)以上;
2、投标人在武汉市具有同类型项目的管理经验,以房管部门备案的服务合同为准,提供在武汉有类似住宅管理业绩,并提供至少3个物业服务合同证明(以上项目中须提供不少于一个与业委会或社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3、提供完善的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国家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在本行业有5年及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具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且在武汉市物业管理系统未被扣分;
6、投标企业本年度在“武汉市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未被扣分;
7、投标企业需在武汉市依法成立党支部,须为红色物业四星级企业及以上资质;
8、投标企业需要提供连续近三年利润无亏损的审计报告;
9、投标企业近三年未被列入在《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结果的公告》黑榜;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11、投标人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1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公正的;
13、投标人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同时参与竞聘的;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满足所有资格要求中的对应条款,并按照要求递交报名材料,不符时则报名无效。
七、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则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属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外地企业需提供在本市的资质备案证明文件;
(4)武汉市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信用信息表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信用信息情况表;
(5)提供在武汉有类似住宅管理业绩,并提供3个物业服务合同证明(以上总项目中须提供不少于一个与业委会或社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6)项目经理相关证书(须为本次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7)投标企业本年度在“武汉市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未被扣分;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9)提供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明。
(10)提供企业成立党支部的批复和红色物业奖牌或证明文件;
(11)提供企业连续三年利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
(12)提供企业近三年未被列入在《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结果的公告》黑榜的证明;
(13)相关承诺函(包含上述资格要求的第11、12、13项内容)
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一式贰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份。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若提交资料后,经审查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则取消报名及中标资格,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5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