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社会组织(企业)连锁化运营新建小区养老服务场所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好社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阵地作用,提升老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社会组织(企业)连锁化运营民政局负责管理的社区(小区)养老服务中心,现将遴选条件和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参选条件

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业)。

二、相关要求

社会组织(企业)接受民政局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根据合同(协议)开展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具体社区(小区)养老管理事务,根据老年人需求,结合社区(小区)实际,全面组织开展社区(小区)养老服务项目,并不断完善。

三、合作期限

本次遴选合作协议一年一签,若运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遴选方式

我局将成立遴选工作小组,并邀请相关评审专家参与评选。根据参选社会组织(企业)管理能力、主要业绩等情况评分确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到兴化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社会组织(企业)公章)。报名后现场获取自评表,填写自评表并编制佐证材料以及运营方案一式3份,所有材料加盖社会组织(企业)公章后于2023年4月3日前密封提交至兴化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报名、递交评价材料地址:兴化市民政局三楼养老服务科,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80516585。

兴化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