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称儿子被生母虐待致截肢,当地:母亲已被警方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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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称儿子被生母虐待致截肢,当地:母亲已被警方批捕

近日,江苏南通一则“五岁儿童被生母虐待导致截肢”的求助信息引发网友关注。求助内容中写到,双腿截肢的男孩小宣(化名)称自己,曾被生母用冷水泡脚、热水烫头。小宣的一份诊断证明显示,他因双足坏疽在2月1日进行了双侧小腿截断手术。

3月29日,记者联系到孩子父亲门先生 ,他称是在1月份得知孩子的情况,“小孩子说他妈妈让他站在冷水里面 ,然后在外面冻的,说(妈妈)对他不好 ,吃东西也不给他吃”,怀疑孩子被他母亲虐待遂报警。

就门先生所说情况记者致电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镇政府核实,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政府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表示,2022年学校就发现孩子身上有伤,多部门联合去和她母亲交涉后,她曾保证不会再欺负小孩。

关于小宣生母是否因虐待罪被批捕,记者致电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截至发稿未得到有效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虐待罪中的“虐待”,一般是指采取殴打、冻饿、强迫过度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恐吓、侮辱、谩骂等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

“情节恶劣”,根据司法实践,一般指具有虐待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虐待手段残忍;虐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患较严重疾病;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实施较为严重的虐待行为等情形。行为人虐待家庭成员,同时还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 | @红星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编 | 杨楚滢

编辑:杨楚滢

来源:@红星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