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的法官周四(3月30日)裁定,华盛顿非法允许了该国法院冻结一些伊朗公司的资产,并命令美国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将在稍后确定。
伊朗被认为在此案上取得了部分的胜利。
国际法院也表示,它对伊朗央行被冻结的17.5亿美元资产没有管辖权,这对德黑兰来说是一个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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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代理法律顾问里奇·维谢克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表示,该裁决驳回了“伊朗此案中的绝大部分内容”,特别是涉及伊朗央行资产的方面。
维谢克补充说:“这是美国和伊朗国家支持的恐怖主义受害者的重大胜利。”
伊朗外交部在其社交媒体“电报”(Telegram)账户上发布了回应,称赞该决定“凸显了其立场的合法性”并“显示了美国的错误行为”。
上周,伊朗支持的部队与美国驻叙利亚人员针锋相对地发动袭击后,美国和伊朗之间的紧张局势加剧。
在恢复2015年伊朗与世界主要大国之间核协议的尝试陷入僵局,以及俄罗斯使用伊朗无人机打击乌克兰后,美伊两国关系一直十分紧张。
法院审理的这一案件最初是由德黑兰于2016年针对华盛顿提起的,原因是华盛顿涉嫌违反1955年的友好条约,允许了美国法院冻结伊朗公司的资产。
美国最高法院2016年裁定,美国法院扣押的这笔资产应移交给1983年贝鲁特的美国海军陆战队兵营爆炸案和其他与伊朗有关的袭击的受害者。
伊朗否认支持国际恐怖主义。
伊朗1979年伊斯兰革命推翻美国支持的国王并随后与美国断交,1950年代的友好条约是在那之前很久签署的。
华盛顿最终于2018年退出了该条约。
尽管如此,法院裁定该条约在伊朗商业公司和实体的资产被冻结时依然是生效的。
主审法官基里尔·格沃尔吉安说:“法院得出的结论是,美国违反了友好条约规定的义务。”他补充说,伊朗有权获得赔偿,双方有24个月的时间来商定一个数字,如果无法谈妥,法院将启动新的程序来确定要支付的金额。
法官还解释说,法院对美国扣押的伊朗中央银行的17.5亿美元资产没有管辖权,因为该银行不是商业企业,因此不受条约保护。
国际法院的裁决具有约束力,但无法强制执行。美国和伊朗是过去曾无视其裁决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