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兴化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根据要求进行申报,详情请咨询兴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1室),联系电话:0523-83321160。

Q:

什么是“兴化市市长质量奖”?

A:

兴化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授予的质量管理最高荣誉,设有“兴化市市长质量奖”和“兴化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Q:

“兴化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A:

根据《兴化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兴市质审办发〔2023〕1号)最新规定,“兴化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时间为次年的1月至3月,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Q:

“兴化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A:

(一)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提供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实施卓越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基础工作扎实,质量工作成效显著。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3.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有较大影响,或者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品牌荣誉;

4.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地区或行业领先水平,主要经营业绩具有明显上升趋势;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社会满意度高。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

1.申报前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严重违法经营及其他失信行为;

2.申报前三年内国家、省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且造成较大影响的,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3.申报前三年内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Q:

“兴化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材料需要哪些?

A:

《兴化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组织概述(3千字以内)、组织自我评价报告(6万字以内)、典型案例以及证实性材料。详情请咨询兴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Q:

“兴化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程序有哪些?

A:

1.资格初审。 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申报组织的资质条件和申报材料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下一轮评审程序。

2.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占总得分的30%。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标准,由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占总得分的70%。由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组进入现场考核评审。

4.综合评审。 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结果,由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名单,报兴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推荐。

5.名单公示。 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授奖名单。

6.会议通过。 公示通过的拟授奖名单,最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批准获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