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2011年原河南粮食局局长得知自己被下属举报贪污、生活糜烂后,竟然想通过800万私了。这位局长就是曹濮生,他和其他贪腐的人一样,在案发前利用自己的权力疯狂收受钱财。曹濮生在担任新乡市政法委、河南省粮食局局长的7年期间,收受贿赂329多万元。2014年8月8日,法院以贿赂、贪污罪判处曹濮生19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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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濮生

曹濮生在贪污案发后心存侥幸,胆子还特别大,做法令人震惊。曹濮生的下属声称要在两会期间公开曝光其贪污事迹。曹濮生茶饭不思,终于想了个“办法”:拿出800万元,当做“封口费”给举报人,以此息事宁人。

曹濮生于1952年10月出生于河南省濮阳县。1970年12月,他去参了军,1971年加入了共产党。1975年,他被调到濮阳县化肥厂工作。1978年,曹濮生被郑州大学经济系录取。

1982年,曹濮生大学毕业后开始了他的官场生涯。先后担任濮阳经济委员会委员、南乐县委副书记、南乐县长、南乐县委书记、濮阳市副市长、新乡市政法委员会书记、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等。

2006年2月,曹濮生调任河南省粮食局局长,这时候不过54岁,人到中年就成了省厅级干部,可是官运亨通。然而,自2011年以来,这个曹局长却是心事重重,这是为何呢?

原来,2011年曹濮生在网上看到了有人发帖举报他贪污受贿。经查,这个发帖举报的人就是曹濮生的下属。面对这个举报,难怪曹濮生白天满脸愁容,每晚都难以入睡。

这个举报贪污的帖子内容十分详细:举报粮食局局长曹濮生和他的同谋低价出售土地、受贿,造成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暗中经营,挪用国有资产;暗地洗钱并从中获利;建立私人钱库;将单位住房基金据为己有;占用单位住房、公车;通过裙带关系买卖官职、收受贿赂;生活作风不检,挥霍浪费;占据军队口粮、赌博等等诸多罪行,每一个罪名都令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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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网络举报

这个举报帖子可以说是半实名制举报,因为在最后体现出了“河南省粮食局”单位名字。

举报信说,曹濮生伙同他人私自出售一块近200亩的土地给一家开发商,这块地原本是500万每亩,曹濮生就私底下半价不到卖给了开发商,这么一个动作,就让国有资产损失上亿元。他还直接通过下属企业暗中设立小钱库进行洗钱,挪用、转售数亿元的国有资产。

举报信还说,曹濮生任人唯亲,先后安排了数十名亲眷在粮食局的下属单位工作。首当其冲的就是他的女儿,曹濮生一将女儿安排到粮食局工作后不久,就直接提拔她当上了副处长,期间没有经过任何的手续。

他的一位亲戚被调到粮食局的下属单位,在一年内便被提拔为总经理。以前和他共事的秘书,也被调到粮食局工作。

曹濮生的生活作风不检,有多个情人,之后都将这些情人安排到了粮食局的下属单位。举报材料还将这些情人的名单都列了出来。

这些情人在举报的帖子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顿时就引起了恐慌,她们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于是向公安部门报警,要求公安部门找到举报帖子的来源,并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

公安机关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最终发现这个署名“有良知的党员”的举报者,就是河南省粮食局的中层干部邓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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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举报

当被警方找到询问时,邓某大胆承认该举报帖子就是他根据证据写的,里面反映的问题都是真实的,要是不相信的话,可以去调查曹濮生。

曹濮生以免此事发酵,找个“内部处理”的借口,将举报者邓某带出派出所。然而,邓某并不肯就此作罢,声称在即将举行的全国两会上揭露曹濮生的腐败。

为了减少举报的负面影响,他和举报者达成了和谈。于是曹濮生向下属单位索贿共800万元给邓某。条件是让邓某将举报的帖子删掉,并且不再担任公职,并向情妇口头道歉。

举报者邓某在收到800万封口费后,真的“销声匿迹”了。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没了一个邓某,还有千千万万个邓某,曹濮生的贪污事迹不止邓某一人知道,局里还有其他人在接着实名举报。

和曹濮生一起被举报的人还有一个叫张传君的人,上面说了曹濮生任人唯亲,这个张传君(省粮食局军供中心主任)就是曹濮生十分信赖的身边人。举报信上说,张传君非法贪污、挪用单位资金,同时非法提拔下属。

2011年6月初,曹濮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调查。同年6月23日,被免去职务。

2012年5月,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始调查曹濮生在任期内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人员调整、重要经济来往,以这些为突破口,深入挖掘河南省粮食局内部腐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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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检方的调查,曹濮生在2003年将亲信张传君转调至粮食局,并一路高升。张传君在多个职位上赢得了曹濮生的信任。经查,张传君有多处房产,仅他个人存款已经超过300多万元,和工资收入一点都不匹配。

检方又以曹濮生为突破口,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没想到一下铲掉了了省粮食局的15个贪腐“蛀虫”,令人震惊。这些涉案的官员包括:河南省粮食局局长助理田万林、还有很多都是粮食局直属单位的干部。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先后归了案。

2013年8月7日,经过河南省纪委调查,粮食局局长曹濮生利用他的职位之便,受贿1919万多元,并涉嫌挪用公款40万元,玩忽职守、低价卖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9100万元,非法获取800万元,谋得私利470万元,收到“过节费”520万元等等”

河南南阳中级人民法院裁定,2004年至2011年,在曹濮生担任新乡市政法委书记,到担任河南省粮食局局长的这7年,受贿总计超过289万元。

2008年下半年,曹濮生安排亲属承包下属单位委托的大米包装箱加工项目,故意提高包装箱单价,这个项目让曹濮生获利40万元。就是说在这7年里,曹濮生受贿总额高达329万元。

2011年3月,曹濮生担心举报人邓某会在两会上曝光他的贪腐行为,为了平息举报人的检举事件,曹濮生从下属单位和项目合作伙伴那里共非法拿了800万元,当作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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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8日,曹濮生终于站在了南阳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戴着手铐的曹濮生不再像以往那样大摇大摆、意气风发,此时的他面容憔悴,因为接下来是对他贪污受贿一案的审判。法院裁定,被告曹濮生犯有贪污、受贿罪。

曹濮生贪污受贿金额巨大,不过鉴于其贪污受贿的钱财已经全数追回,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态度良好,可以适当从轻处理。

南阳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曹濮生贪污罪,判处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两罪并罚,共判处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追回被贪腐的资金。

此时的曹濮生后悔莫及,感叹说,他在刚刚步入官场的时候更加注重学习,提升自己能力,且能够严格对待自己,为党和国家取得了一些成就。然而,当他从城里调到省里后,他就开始放松了警惕,世界观和价值观开始扭曲,追求物质娱乐,尽情享受荣华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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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濮生

他在供词中写道:他曾经因为一个乡镇党委书记受贿1000元感到愤怒,处理了这个镇党委书记。没想到最后对自己却放宽了要求,离党员的标准渐行渐远,变得没有法律意识。他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他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最终成为一个贪腐的人。

人的贪婪就像鸦片,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公职人员如果沉迷于贪婪和欲望之中,这就会滋生腐败,欲望越多,就会陷入更深的腐败深渊,无法自拔。

曹濮生逐渐堕落的过程,再次证明了领导干部开始独揽大权后,就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在新乡市担任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期间,曹濮生以其独特的领导地位,介入一些人事调动问题,非法购房、建别墅等。在担任河南省粮局局局长期间,他对该单位的事务更加独揽大权,并试图用肤浅的经济交流来掩盖其腐败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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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濮生有个下属张某,原本只是科级干部,却对曹濮生的生活关爱有加,为其购房、购车,甚至平时消费都承包了下来。作为回报,曹濮生也特别“关照”张某,将他从科级提到正处级,同时兼任粮食局四个直属单位的负责人。

而在张某接管这四个直属单位后,都出现亏缺、资不抵债,甚至濒临破产,引起单位干部职工的强烈不满。

检方挖出了以曹濮生为首的数十位省粮食局干部,暴露了案发前粮食局系统存在的许多问题,也让河南甚至整个中国粮食系统陷入漩涡。

曹濮生的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他担任省粮食局局长期间。由此可见,行政部门对粮食系统缺乏有效监督,让曹濮生等人钻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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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曹濮生作为一名国家干部,知法犯法,曾经严于律己的他在升迁后,却经不住利益的诱惑,直至堕入犯罪深渊,贪污受贿达千万之巨,这样的人只有法律能够去制裁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任何犯罪终会得到法律制裁,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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