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北京市教委对外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今年中考考试招生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主要内容如下:
招生计划
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规模8万人左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3.5万人左右。
招生规模
公办普通高中每班不超过45人,优质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不低于40人。
计划分配
将全市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一般初中校。
跨区招生
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可适当跨区招生,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区域倾斜;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跨区招生;民办高中招生重点向办学所在区倾斜,分区招生。中专、技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等有关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
考试
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考试总分为660分,含语、数、外、道德与法治、史、地、理、化、生、体育与健康共10科。
分数
语、数、外分值均为100,其中外语分值由60分卷面+40分听力口语构成;听力口语形式为机考,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机会。
道德与法治、史、地、理、化、生分值均为80,均由70分卷面+10分实践活动构成;其中史、地和化、生各选择成绩高的一门计入成绩。
体育与健康分值为40,由30分现场考试+10分过程性考核构成。
录取
2023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按照提前招生、校额到校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录取。
提前招生:普通高中部分招生类型可参加提前招生录取;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可根据本校实际,安排部分招生计划参加提前招生录取。
校额到校招生:包括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其中,校额到校采取校内选拔方式,依据考生志愿及成绩录取;考生总成绩须达到570分,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
统一招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提示
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相关学校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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