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的时候,警察来叫我,说朋友来看我。

他们也放心,居然把手铐给我解开了。我能想到的理由是,他们是不想让朋友看见我的狼狈吧,我只能感激他们的好心。

来的,自然是跟我在宾馆里商讨发财大计的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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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有一颗让自己飞黄腾达的理想,同时我们也确实为理想奋斗着,我的不小心,让自己跌入深渊,毫无可怜可悲之处,犯罪是事实,到现在这个时刻,我已经想通了,不再辩解,前路漫漫,即使龙潭虎穴,我也必须面对。

会面很短暂,朋友塞给我几千块钱,拒绝无效,也只好接受。

另外一个朋友,跟警察交涉了一些事情,我听见警察说:让人给讹了……

这句话,我终生铭记,是的,能够从我的经历中,看出这几个字,说明他很睿智,同时,也证明,我确实不是大奸大恶之人。虽然没有实际意义,我这个在乎自己名誉的罪人,还是稍微得到了一点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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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有很多你无法辩驳的污点,有时候,面对这种不白,我们的态度总是难免孱弱,中国人的哲学就是非黑即白,包括我自己在内,都很难做到去考虑背后缘由,如今,我更是听之任之,无力回天。

此后的十几年,直到我出狱的今天,我再也没有与任何进监狱之前的朋友熟人联系过,我希望自己做一个不给人添麻烦的往事,静静地消失在空气里。

每当回想从前,我总是以一种穿越的心态来形容现在的自己。我能记得的,跨入监狱之前的记忆,足够让我感激今天的自由和阳光。

朋友们走了,我再次戴上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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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是外地人,本地负责抓捕和初审的任务已经完成,他们也就不再继续研究我的问题,通知我家乡的公安部门来把我带回去,就OK了。

我等了三天,第一天在公安局度过,第二个晚上,我必须要去一个监管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