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监督员”行拘5日案代理律师:牛某某没有精神病,是很正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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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微博认证为编剧的“李亚玲”发微博称,她于12日乘坐国航CA4107次航班从成都前往北京时,一名自称“国航监督员”的女性乘客与同机旅客发生言语冲突。

该事件被曝出后,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国航此后否认公司内部设有“监督员”一职。随后,立刻有网友翻出旧闻打脸:国航曾发过类似国航监督员的相关聘书。

而更让李亚玲不解的是,当时该航班落地后,首都机场警方上机带走相关人员调查近7小时。

此结果引发李亚玲强烈质疑,该女子究竟是何身份?国航当时乘务人员当时没有及时制止该女子的激烈言语行为是否妥当?该女子精神是否有问题?事件后续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7月15日,津云新闻记者联系上了自称国航监督员的牛宇虹、曾经为牛宇虹做诉讼代理的律师刘松鸿以及发文爆料的李亚玲,他们有着不同的回应态度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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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宇虹是否有精神疾病?

关于牛宇虹的身份,国航方面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该女子不是“监督员”,只是普通员工,以前是空姐后来患有精神疾病,很久不工作了。

此后,网友们也在网络上上传了牛宇虹大闹地铁、公交的视频,视频中牛宇虹言辞激烈、声音很大,和在这次飞机上的场景类似。

同时,网上还爆料出2013年,她曾因同样的事情大闹首都机场,被行政拘留5日的信息。

具体前因后果是:她与国航客舱部同事发生纠纷,警方出警后在首都机场公安分局一层111接待室依法询问牛宇虹的过程中,牛宇虹拒不配合民警调查工作,强行离开接待室并冲至机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多次大声辱骂该民警,并向其面部吐口水,严重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牛宇虹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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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众多网友都认为牛宇虹确实患有精神疾病。

但是,7月15日,为牛宇虹“大闹首都机场被拘留5日”做诉讼代理的律师刘松鸿告诉津云新闻记者:“她并没有精神病,和我的接触中,她是很正常的人。当时是她本人提托我进行的诉讼代理,如果她患有精神疾病,那就不应该她本人委托我诉讼代理,而是她的监护人,来委托我诉讼代理了。

同时,刘松鸿还强调:“如果明确了她精神有问题,那么,还会对她行政拘留五日吗?”不过,对于牛宇虹的具体身份等信息,刘松鸿以个人隐私为由,并未做任何透露。

不过,对于刘松鸿的说法,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认为:“即使牛宇虹有精神疾病,也有被行政拘留的可能。因为,有可能当时她的精神疾病还未被发现。”

当事人双方态度谨慎

7月15日,津云新闻记者打通了牛宇虹的电话,在津云新闻记者向对方确认是否为牛宇虹本人时,对方立即否认“我不是”,但对方声音与网上牛宇虹视频中的声音并无二致。

随后,津云新闻记者表明身份与采访意向,对方立即挂断了电话。

有知情人士告诉津云新闻记者:“昨天和牛宇虹通话了几句,起初她为自己避重就轻的做了一些解释,但没什么实质内容,随后似乎意识到情形不对,直接挂断了电话。”

7月15日,在事件持续发酵中,李亚玲也与国航管理层进行了面对面沟通。津云新闻记者随后致电李亚玲,她表示:“我在开会,不接受各种媒体采访,我的回应已经公开发布在了今日头条上。”

津云新闻记者在其最新发布的内容上看到,李亚玲对国航的解释似乎并不满意。

她介绍国航的解释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1、这是普通乘客之间的纠纷,已经由公安部门处理了,事情就到此结束了;2、国航在这次事件中基本尽职尽责;3、对我在内的当事公务舱乘客无赔偿,已真诚为我们受到不愉快体验道歉;4、目前无法制止包括牛宇虹在内的精神病患者继续登机。

“我看了这次事件的前因后果,觉得牛宇虹的行为上升不到行政处罚的程度。”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向津云新闻记者表示,“这种口头吵架只是因为地点在飞机上,看起来比较特殊,和在街边吵架本质一样。这件事发酵多日,有点炒热度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