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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7200元不多啊。不守信用,还为自己找借口。”

自1995年起,河南省扶沟县村民孙国停被人冒名顶替当老师30余年。2017年,冒名顶替者陈双成找到孙国停签了一份赔偿协议,约定陈双成退休后“每年退给孙国停教龄工资7200元”,但陈双成在第一年赔了7200元后就再没赔过。近日,孙国停向有关部门举报(据4月1日《新京报》)。此事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

冒名顶替他人做教师,导致对方户口被注销,外出打工办不了暂住证,由冒名者给予民事赔偿,理所应当。但是,根据这份“赔偿协议”,国家发放的教龄工资也成了私人处置的对象。“这就是冒名顶替,还和解,这不犯法吗?”网友的质疑可谓一针见血。

据报道,孙国停1976年进村小当民办教师,1988年离职。此后赶上民办教师整顿,当地没有新增的民师编制。1995年,陈双成去派出所办了“孙国停”的户口,从此“借用”孙国停的资格当了教师。教师主动离职,岗位却被保留,这是否符合当时的规定?同时,对于此“孙国停”非彼孙国停的情况,当时的用人单位也不至于不清楚,为什么冒名行为持续了数十年之久?目前当地教育局已介入调查,期待相关事实早日查清,相关责任能落到实处。

除了教师指标,公民的姓名和户籍更非“私相授受”之物。1995年,陈双成是如何顺利办成了“孙国停”的户口?更离奇的是,孙国停本人的户籍怎么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销了?如果说上世纪90年代信息技术尚不发达,可是在2013年孙国停办下户口和二代身份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户籍被人占用了。在这种情况下,陈双成又顺利将自己名字改成了“孙国亭”,这次操作为何仍未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和及时处理?目前,扶沟县警方对此回应称,针对涉户籍造假问题,警务督察等多部门已启动调查。一次冒名顶替延续数十年之久,除了查清和处理有关失职渎职行为,认真梳理和及时堵塞相关监管漏洞,或许更为根本和要紧。

最令人担忧的,还在于此事的“现身”方式。试想,若非2017年的那份赔偿协议“被违约”,这次事关教育、户籍管理等行政职权的违规操作,恐怕还要被“雪藏”下去。孙国停的损害当然该得到补偿,可双方将教龄工资也纳入私人约定的范围,显然出界了。须知,意思自治虽是民法基本原则,但它有个界限——必须在合法的范畴之内。单看这份赔偿协议,仿佛名字和教师资格被顶替,以及教龄工资如何处置,都成了双方有权私下“摆平”的事。应该说,两人的这种错误认知是造成顶替事件至今才浮出水面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有关部门未能及时察觉和处理,或许也强化了他们这种错误认知。

此事跨时漫长,彻查和处理的难度可想而知,我们不妨多给有关部门一些耐心和空间。同时,如何引导人们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并依法行事,如何完善执法和监管,让这些本不应“私了”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置,则是此事留给我们的更大命题。

(来源:检察日报 法治新闻版 作者:柴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