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过银行的人都知道,几乎每个柜台前面都会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乍一看好像没毛病,毕竟现金是敏感的东西,离柜后可能会产生种种问题,这样规定也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可现实常常是这个规定只对客户有制约作用,对银行毫无约束力,妥妥的一个双标规定。
一个双标的规定,就等于是霸王条款。
银行多给你100元,会找你要回,说是你不当得利;银行少给你100元,你去找银行,银行一句“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你能怎么办?
你说要调监控查看,人家银行能让你看?
在四川成都卢大姐身上就发生了一件和银行有纠纷的闹心事,大家来评判一下到底谁对谁错。
2017年12月21日,家住四川成都新都区龙桥镇的卢玉兰大姐按惯例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支取自己的养老金1100元。
担心去晚了要排队,卢玉兰一大早就来到了银行。
9点多轮到卢玉兰取钱,她来到窗口出示存折和身份证告诉银行工作人员自己取1100元。
工作人员核实一切资料后,拿出1100元钱开始数了起来。
卢玉兰说当时银行工作人员数了两遍,验钞机也过了两遍才把钱递给了她。
去银行取过钱的人都知道,银行工作人员一定是会反复多次确认金额无误后,才会把钱递给客户。
拿到钱后的卢玉兰自己当着工作人员的面也数了一次,确定是1100元,就拿着钱走了。
本来是一件很平常取钱的事件,没想到之后却给她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取了钱的5个小时后,银行给卢玉兰打来电话,说在查流水账时发现多给了卢玉兰500元钱,请她退回。
卢玉兰当时就懵了,自己明明拿回来的就是1100元,怎么会多出500元?
自己没拿,凭什么要退还。
这不仅仅是钱的事情,还关乎了自己的声誉,卢玉兰自然不会退还这500元。
而且银行不是自己都写着“离柜概不负责”吗?怎么又好意思来要回这500元。
为了弄清楚情况,卢玉兰还是带着儿子一起赶去银行说清事情。
来到银行后,卢玉兰一再表示自己只拿到了1100元,并没有多拿那500元。
可银行一口咬死就是给了卢玉兰1600元钱,让她退回。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僵持不下。
实在没办法,卢玉兰觉得自己从来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不做什么对不起良心的事,不想因为这件事被人冤枉,她选择报了警。
警察来到银行后,查看了银行的监控,确认银行数了16张钱给了卢玉兰。
既然警察都确认了,卢玉兰的儿子又考虑到母亲患有高血压,如果因为这件事被气出个什么病来,更麻烦,所以他就掏出了500元给银行,想息事宁人。
在儿子给银行钱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向儿子展示了监控视频,那个视频是银行工作人员自己用手机翻录出来的,非常模糊。
别说看清钱了,连儿子都看不清视频里的人到底是不是卢玉兰。
为了母亲的身体着想,儿子也忍下了这口气。
可是对于卢玉兰来说,这时已经不是银不银的问题了 ,自己明明拿到手就是1100元,银行工作人员和自己都当面核对过,凭什么要冤枉她。
整个事件就像一根刺扎在卢玉兰心里,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她总想为自己讨回清白。
她说儿子已经给了银行500了,这个钱她可要可不要,但她要自己的脸。
自己没做过的事,凭什么要自己认。
于是卢玉兰再次来到派出所,找到警察反应此事。
处理这事的民警向卢玉兰解释,他们确实是去看了监控,而且反复看了多遍,确认当时工作人员确实数了16张100元钱给了卢玉兰。
即使有民警的一再强调银行确实数了1600元给卢玉兰,可卢玉兰还是觉得自己是冤枉的。
自己拿了多少钱难道自己还不清楚吗?明明就是1100元,怎么一转眼就成1600了。
为了搞清楚这事,卢玉兰提出让民警给她看眼视频,如果视频真是这样,她也认了。
可是民警告诉她,自己没有权利调出银行的视频,当时他们也是去了银行监控室查看。
想看原视频,卢玉兰只能找银行。
可因为银行的特殊性,卢玉兰的要求自然遭到银行的拒绝。
工作人员说卢玉兰没有权利看视频,连警察都是只能到银行查看,不能把监控调出去。
不管卢玉兰如何说,银行方面就是不给她看视频,甚至说包括警官都没有权利调取银行的监控室。
卢玉兰觉得是自己主动去报案,要求查明真相,如果真是她拿了这500元,她何必这样去折腾,哪有贼喊捉贼的道理。
事已止此,两方各执一词。
卢玉兰觉得自己就是拿了1100元,这是明摆的事情,莫名其妙被人冤枉,背上坏名声。
而银行方面觉得警察都已经调查清楚了,钱也退回来了,卢玉兰就是在无理取闹。
这个事件最终结果想都不用想,基本就是不了了之了,反正银行也拿回钱了,卢玉兰也拿他们没招。
银行不能随便让人看监控是为了保护资金、客户隐私安全,这一点是没错的。
可是当涉及到与客户的纠纷,为何连客户这个当事人都不能看一下自己的视频呢?
涉及隐私的本人都愿意看视频,银行又凭什么不让客户看呢。
只要不让客户录屏,保证内容不外泄,又有什么问题呢?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也要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本来银行拿出监控视频,给卢玉兰看下视频,证实当时确实数了16张,事情也就真相大白了,卢玉兰也无话可说。
可银行这样的做法只会让人无法信服。
而且银行自己一直都说“离柜概不负责”,既然如此,哪怕真是银行工作人员多给了卢玉兰500元,那也是你银行自己出的错,就应该由银行自己或者出错的工作人员买单,凭什么找到客户身上?
银行代表着权威、公正,可是在银行面前,客户就是弱势群体。
如果什么都是银行说了算,银行说你多拿了,你就是多拿了,那客户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大家又如何信任银行呢?
这件事到此,不管卢玉兰是真被冤枉,还是假被冤枉,银行已经拿回了500元,她有再多的不满,也无可奈何。
对于这个事件人,你觉得到底是银行在说谎,还是卢玉兰在说谎?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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