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党员干部职工:

交通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交通安全畅通需要你我共同参与。交通陋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风险大幅降低。为凝聚文明交通共识,共建共享平安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现特向全区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戴盔骑行的示范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带头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以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践行“一盔一带”,让安全时刻守护,幸福伴您同行。

二、争做戴盔骑行的宣传者。各单位要把践行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理念,不断提升文明办城市、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全体党员干部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争做文明骑行的践行者。全体党员干部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不得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伞),不得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山海关区文明办

山海关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内容由区文明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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