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形式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形式审查通过的名单(164项,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匿名异议、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