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仇智丽)当前,“网络+寄递”已成为犯罪的重要形式,犯罪分子通过物流寄递渠道实现人货分离、人资分离,司法机关查办难度大。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应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活动。
在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之初,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就与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共同学习了七号检察建议的内容,并探讨了推进落实方面的相关问题。在后续落实七号检察建议过程中,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侦办的赵某某贩卖毒品案案件线索正是来源于UU跑腿业务员。UU跑腿业务员吴某报警称其接到一单从咸阳市秦都区送往西安市高陵区的跑腿业务,所送物品可能疑似违禁品,民警当场检查发现吴某被委托运送的物品为使用透明塑料袋包裹的两个包子,打开其中一个包子发现其中藏有一小包透明塑料袋包装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
经过梳理发现,该案相关联的案件涉及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共计6案6人。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的制度优势,在第一时间发挥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将问题解决在批捕及后续侦查阶段,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快捕快诉提高诉讼效率,提升办案质量。同时,加强七号检察建议的宣传,与相关单位协同推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提升寄递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七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落细,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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