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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现场。北京朝阳区法院供图

母亲生前通过合法的方式向大女儿出售了房屋并过户,但是小女儿认为自己也占有房屋份额便一直居住不搬。在一审、二审中,小女儿均败诉。随后,大女儿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腾退房屋,虽然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小女儿,但其均不配合执行工作。 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执行局已将房屋强制腾退,并将房屋交接给大姐。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12月,母亲与大女儿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出售给大女儿。母亲过世后,小女儿却对这份合同不认可,将自己的大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法院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小女儿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实际情况是小女儿与其孩子的户籍登记在该房屋内,且一直居住在此。由于大女儿一直无法真正使用房屋,故将小妹及其女儿张某以返还原物纠纷为由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女儿没有证据证明其对该房屋有合法的居住权利,大女儿有权要求其返还房屋,张某同样负有腾退义务。法院一审判决小女儿腾退并返还房屋。

小女儿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是判决生效后,小女儿一直未主动搬离,大女儿向朝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小女儿,要求其履行法院判决其腾退并返还房屋的法律义务,并释明如果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对其不利的影响。小女儿表示对判决不服,声称姐姐捏造事实,骗取涉案房屋。但其始终未能通过法定程序主张其权利。

法院张贴完腾房公告后,小女儿仍未主动履行,执行法官及法官助理于公告届满之日对其采取强制腾退。今年3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执行局孙元法官团队安排了公证处、搬家公司、救护人员一同到涉案房屋进行腾退。

在腾退过程中,小女儿提前安排两位年龄较大的邻居企图现场对抗执行,执行法官果断进行处置,在社区干部的协助下,将两位邻居带离执行现场。执行法官要求小女儿收拾贵重物品离开房屋,搬家公司将小女儿家里的物品进行装箱打包,搬离到提前准备的安置房屋。小女儿又以家中有贵重物品、腾退地点不适宜其居住等理由拒绝腾退,在执行法官耐心的劝说以及强制执行的震慑下,小女儿最终配合法院进行腾退。

因其屋内杂物较多在,整个执行过程历时12个小时,才最终将涉案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房屋腾空后,执行法官将房屋交付给当事人,大女儿表示5年的家庭纠纷终于解决。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吴阳 实习生 王明丽 北京报道

责编 任志江 编辑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