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快哉风

从20世纪初期开始,在西方人道主义思潮影响下,全世界的法律几乎都禁止判处未成年人死刑———无论其犯罪行为多么残忍恐怖。

但是,凡事都有特例——60年前,一个15岁的俄罗斯少年被判处了死刑并执行。

事件发生在苏联时期。

1964年1月27日上午,列宁格勒(现圣彼得堡)一间公寓的门铃响了。公寓的住户是37岁的家庭主妇库普雷耶娃和她3岁的儿子尤拉。女人打开门,看到一个年轻人自称是邮递员,请求允许进来。

进门后,年轻人立刻锁上了前门,突然掏出一把沉重的斧头,狠狠向女人砍去。女人的肩膀受了重伤,奋力挣扎,年轻人又穷凶极恶连砍15下将她杀害。接下来,又连砍8下杀死了年幼的孩子。在此期间,他将房间里的收音机开到最大音量,防止邻居听到受害者的尖叫声。

完成可怕的杀戮后,这个第二天才过15岁生日的少年阿尔卡季·尼兰德(Arkady Neyland)开始洗劫公寓的所有橱柜,拿走了能找到的卢布、债券和相机等贵重东西,更恶劣的是,他用相机给女尸拍了几张不雅的照片,希望以后能当色情品卖掉。

之后,他平静地在厨房吃了午餐,两具血淋淋的尸体丝毫没影响他的胃口。临走前,他拧开了煤气灶,并用火点燃了木地板,希望大火烧毁所有的犯罪证据。

幸好邻居们闻到燃烧的气味报了警,消防员来得很及时,所以案发现场几乎没有被大火烧毁。警察闻讯赶到后,在现场找到了木柄烧焦的斧头和一个带血的指纹。有居民作证说看到一个陌生人来过,称他是一个“厚嘴唇的青年”。

两天后,尼兰德在苏呼米火车站被捕,他身上的衣服甚至都没换,还带着受害者的血迹。面对警察,他爽快地承认了罪行。

这个少年为何如此凶残?

如同绝大多数少年犯一样,尼兰德出生在一个不正常的家庭——母亲酗酒,同样酗酒的继父经常打他,他从七岁起就习惯了离家出走,在街头流浪并偷窃。上学后,多次被抓到偷窃其他学生的钱财,12岁时被中学开除,此后在社会上打零工。由于劣迹斑斑,他早已被警察局未成年犯罪科登记在案。

14岁的尼兰德脸色阴沉,身体强壮,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很多。在此案之前,他有过多次抢劫路人和盗窃公寓的犯罪,但都因为年龄没被逮捕。

警察的一次次宽容,终于促使他走上了疯狂之路。那天,他决定做一件大案:入室杀人抢劫,然后逃到苏呼米市定居。他经过多次盘点,选择了库普雷耶娃的公寓,因为他看到她家的门是用皮革衬里的,就认定这是一个富裕的家庭。事实上,受害者只是普通家庭。

在警察的审讯中,尼兰德毫无愧疚,对所有提问欣然回答,当被问及为何要杀死一个年幼的孩子时,他冷血回答说“孩子在哭,很烦人”。在他心里,满以为自己是未成年的少年,可以免于死刑。

的确,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典,未满18岁的人不能被判处死刑。但是,这起案件引起了强烈而广泛的舆论反弹。由于那段时间未成年人犯罪泛滥,民众已经忍无可忍,这起凶残的案件彻底激起了民愤。人们组织了多次集会呼吁处决凶手,报纸上也一边倒地支持“枪毙他”,很多人直接写信给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请愿。

此案引起了苏联最高领导层的高度关注,在赫鲁晓夫的支持下,1964年2月17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紧急通过了一项裁决,允许对未成年人判处死刑,当时参与的法官一致投了赞成票。这个裁决是在尼兰德犯罪之后做出的,按理说不适用于他,但是,鉴于此案的“特别残忍、冷血和玩世不恭”,尼兰德被判为“特例”。

1964年3月23日,内兰德被法院判处死刑。震惊的少年请求宽大处理被拒绝,监狱医生记录道:“(得知被拒消息后)他歇斯底里,一边敲着铁门一边喊‘我不想死!我不想!'”

当年8月11日,这个15岁半的少年被执行枪决。这是苏联史上唯一一个15岁未成年人被执行死刑,甚至在全世界也是极其罕见的例子。

尼兰德的死刑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的反应。一方面,绝大多数国民拍手称快;另一方面,一些知识分子和外国法律人士“痛心疾首”,认为判决不符合以往的立法和国际协定。直到今天,“尼兰德案”也是国外法律界最著名的未成年人刑法案例。

风哥支持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未成年人属于心智不成熟的社会阶层,但同样不容否定的是,一些未成年人犯下了泯灭人性的罪行,其危险性远远超过了社会容忍的界限。如果法律对这些极端未成年人的残忍犯罪网开一面,那么,法律该如何面对那些逝去的无辜生命?法律要维护的正义与公平又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