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14时17分,伴随着一声汽笛长鸣,上海至太原的K372次列车缓缓驶进石家庄北站。列车停稳后,一名身高1.96米,带着手铐、脚镣的“旅客”被押出车厢。周围是由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许志生、卓东刑警中队副中队长褚遵义等5名民警组成的抓捕组。

凶手被抓获归案

至此,由石家庄市公安局督办的“12·14”特大杀人案,经裕华分局全体参战民警历时14天的艰苦奋战得以胜利告破。

2009年12月14日零时20分许,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村某小区,发生一起杀人案。接警后,卓东刑警中队中队长张建宏在迅速带领民警赶往现场,裕华公安分局局长刘建、副局长陈宏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新乐也在第一时间带领市局刑警支队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案件侦破工作。

经初步勘查,现场共发现两具女性尸体,其中客厅地上一具用被子盖着,双脚露在外面,年龄大约20多岁;卫生间内有一具,年龄大约40多岁。二人均身中数刀致死,经调查走访确定,两名女性死者分别为46岁的石家庄市人张美和23岁的张美女儿张明月。其中,张明月是一名身高1.78米的模特,年轻漂亮。

案发当日,裕华分局党委便立即成立了以局长刘建任组长、副局长陈宏伟为副组长,由2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全力以赴侦破“12·14”特大杀人案。

报案人吴女士向专案组反映:2009年12月13日23时许,她接到其朋友张美38岁的男友薛明打来的电话称张美不见了。让吴女士帮着找,于是吴女士就与薛明一起来到了同村某小区张美的住处,进门后吴女士发现客厅地上躺着用被子盖着的已经死亡的张美女儿张明月的尸体,她以为是张明月出了意外。就在吴女士开灯时,薛明用辣椒喷雾器溶剂朝吴某脸上喷去。吴女士见状夺门而逃,薛明在后面紧追不舍,吴女士打电话报警时薛明才逃离。

专案组经进一步调查证实,薛明与死者张美系同居关系。根据现场勘查和提取的痕迹物证,以及报案人反映情况和调查走访获得的线索,诸多情况证明,薛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技术鉴定,认定案发时间应在2009年12月12日晚10时左右,嫌疑人在作案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留在作案现场,直到事情败露后仓惶逃跑。 专案组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薛明2004年因诈骗罪行案发被全国通缉,2007年被抓获判刑2年,2009年4月出狱。

但犯罪嫌疑人薛明在案发后去向不明,手机关机。

犯罪嫌疑人逃走离不开交通工具,为达到既迅速又隐蔽的目的,必然会乘坐出租车,而犯罪嫌疑人身高1.96米,体格健壮是其明显的特征。他要逃走,主要路口,交通要道监控录像必然会留有其痕迹。专案组通过调取查看980多小时的监控录像后,发现嫌疑人薛明用死者的银行卡在槐安路与谈固大街某银行取款2500元。通过查找嫌疑人逃跑时间段内经过案发现场周边区域的1100多辆出租车,发现了嫌疑人逃走时丢在出租车上的从死者家中抢来的多张银行卡等物品,诸多情况表明嫌疑人薛明已经离开省会石家庄逃往外地。

经过深入调查犯罪嫌疑人薛明的亲戚朋友、狱友、同案犯等人员,了解到薛明因诈骗罪2004年被通缉后,东躲西藏,曾辗转到过上海、深圳、广西、山西、河南、厦门、四川等地,甚至曾偷渡香港被遣回。同时,民警得知,嫌疑人薛明曾于2004年至2006年10月份化名李建国在上海市闵行区租住,而且有一平山籍女友与其同居,薛明曾分别在上海闵行区顾带路一小饭店以及嘉定区马陆镇服装城的拉面馆打工。2009年7月曾有上海一电话与其联系。2009年12月25日,刘建、陈宏伟果断决定:重兵移师上海,展开侦查抓捕行动。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许志生、卓东刑警中队副中队长褚遵义等5名民警在石家庄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迅速赶往上海开展工作。

专案组民警在上海调查嫌疑人薛明曾在闵行区的租住地,发现该地已经于今年4月份拆迁,原有居民已经搬迁,而且该地属于城乡结合部,暂住人口占多数,很多群众已经无法联系,民警通过当地派出所找到了部分原居民,但没有查到嫌疑人薛明的相关情况。

专案组民警迅速将目标转移到了相隔百公里之外的薛明另一处打工地——嘉定区马陆镇服装城,经对数十个中小饭店进行摸排,该区域内确有一家拉面馆,但是现在已经改名为大排档。通过当地派出所登记的信息中,办案民警发现该大排档的老板姓赵,系河南人,其登记的电话号码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这部电话曾于2009年7月与薛明联系。面对案情重大转机,专案组民警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没有贸然前往该大排档进行调查,而是通过当地派出所以办理户籍业务为名将赵某约至派出所,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取得了赵某的配合。赵某反映确有一名叫李建国的大个子在其饭馆打工。专案组民警拿出了薛明的相关资料,证实李建国就是犯罪嫌疑人薛明。

针对犯罪嫌疑人体格健壮、性情暴虐的特点,民警对抓捕行动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在当地公安机关大力配合下,28日中午,参战民警化妆成顾客进入饭店寻找最佳抓捕时机。待其他顾客就餐离开后,嫌疑人薛明在店内独自一人喝酒,民警迅速出击一举将嫌疑人制服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辣椒喷雾器一瓶,尖刀一把以及受害人张某的数码相机等物品。

经审讯,“李建国”就是裕华分局追捕的“12·14”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薛明。

警方介绍说,薛明是辛集市人,15岁时,因身高达到1.75米被省体工队招入,作为篮球预备队员,成年后身高更是达到了1.96米,曾经当过篮球陪练。薛明嗜酒如命,曾有一小时喝掉5斤的记录,案发现场就留有三个酒瓶。薛明杀人的动机是因张某母女对其不找工作、天天在家喝酒不满,招致其酒后行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