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有网友发文称自己在一家HR赫莲娜店做头等舱护理,因仪器有损坏和美容师操作不当,导致其脸部轻二度烧伤,引发热议。
近期有消费者在网上发文称,自己在西安SKP赫莲娜店内做头等舱护理后,因仪器有损坏和美容师操作不当,导致其脸部轻二度烧伤。4月6日,当事人称赫莲娜官方给出了4个小样加两次护理的赔偿方案,被自己拒绝。
该店工作人员后续电话回应媒体记者称,此护理项目属于消费满6000元赠与的福利,项目中所使用的肌肤热疗仪最高温只能达到20多度,不会导致烧伤。这是店方第一次遇到此类情况。美容师因此事受到了处分,已经停职了半个多月,赫莲娜公司也已经介入。该店员尚不清楚后续具体的解决情况。
赫莲娜是1902年在澳大利亚创立的美容品牌,至1989年被欧莱雅集团收购时,该品牌已经成功打开了欧洲、日本和南美市场。赫莲娜也一直是欧莱雅集团旗下高端美容领域的当家花旦。
查阅赫莲娜官方小程序发现,前述报道中的赫莲娜奢华护理头等舱项目并非对外销售的美容项目,只有在赫莲娜消费后获得礼券的客户才可申请预约。综合消费者反馈,获得礼券的基本消费门槛是6000元。
换言之,这是赫莲娜维护忠实消费者的附加服务,并非以销售为导向。但该事件的关键之处在于,美容师及其使用的美容仪仪器是否专业。(新闻来源:界面新闻。侵联删)
今年“3·15”晚会上,医美乱象再度成为热点。据第二个节目《“打脸”化妆品》报道,打着化妆品旗号的美容针剂源源不断地流向市场,由没有专业技术的人员操作,对使用者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这不是医美行业第一次“荣登”3·15晚会。在2022年的晚会上,不仅曝光了美容针剂的安全性,更是揭露了“美容师”的资质问题。晚会称,许多美容师并不是医生,他们只是经过了一些短期培训,就在美容院、个人工作室,甚至是酒店、小区住户家里实施着各种医疗行为。
本次事件中,正如新闻所述,现在的问题焦点在于,美容师是否具有资质,所用美容仪是否经过国家批准使用。而赫莲娜方面称,涉事美容师已被停职,这就很值得玩味。
我们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此事。消费者进店接受美容服务,就与商家构成合同关系。消费者因服务内容导致身体受损,这是妥妥的侵权行为,《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大多是经济赔偿,但对于侵害身体权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美容是不是诊疗行为,在以前是有争论的。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患者以在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为由提起的侵权纠纷案件,适用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由此确定,因医疗美容行为引发的纠纷应当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范围。
美容行业将美容分为两种: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对于后者,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非侵入性的服务,如化妆、洗面、精油按摩、修眉等。生活美容不被划归为诊疗行为。
新闻事件中,消费者使用的肌肤热疗仪是否属于医疗设备,非专业人士很难判断,但一旦被认定为该行为属于诊疗行为,就要具备相关资质,发生的纠纷也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
甚至,不具有相关资质的美容师造成人身损害,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构成非法行医罪。司法实践中比较多见的是乡村诊所赤脚医生不规范用药和注射,或者推拿按摩时造成患者受伤。例如下面这个案例。
这是一个刚发生的案例。浙江新昌县的老人瘫痪多年,盲目听信“土郎中”,吃了他开的药,非但病没治好,还丢了性命。法院认定土郎中丁某某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在自己身上开展任何美容行为或者手术行为前,消费者一定要认清对方虚实,查验其是否具备美容或者医疗资质,在吃药或者注射前也要分辨药品是否正规途径生产,具有医疗用品文号,否则,盲目医美,造成严重后果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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