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6日深夜广州某派出所接到了一个女子的报警电话称其被侵犯了,民警从女子低落的情绪中判断这个女子很有可能有轻生念头,因此一边稳住该女子一边到处寻找这个女子的踪迹,最后在某座大桥边上找到了这个女子。

彼时这个身材瘦小的女子身上只穿了一件被扯坏的连衣裙,脸上满是泪痕,在其胳膊和脸上似乎还有被殴打的痕迹。看到民警的到来这个名叫小芬的受害者情绪十分激动,称自己的清白被那个畜生给毁了,一直在让民警快去抓凶手。最后在民警的劝说下该女子终于是稳定了情绪,讲述了整个案件的经过。

小芬出生于湖北一个贫苦家庭之中,其作为家中的长女其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家中这几个兄弟姐妹都很争气个个读书都很厉害,但也正是因为兄弟姐妹多导致其父母无力承担四个人的学费,因此最后成绩最好也是最懂事的大姐小芬便主动选择了上中专,学了个护理专业。

由于在学校的时候学习十分认真,因此在中专毕业后老师为其推荐了一家诊所工作,可这家诊所是公立诊所每个月的工资并不高,而小芬需要负担几个弟弟妹妹上学时的开支,因此在这家医院工作了几个月之后小芬就来到了一家私人诊所。

这家私人诊所的老板叫王传,其自己既是医生也是老板之前朋友的诊所帮过一阵子忙,后来看到朋友诊所生意好因此就诞生了自己开诊所的念头。

在开了这家诊所后,王传自己当医生但总要有人当护士,因此王传又发了广告招聘护士。一开始来了好几拨护士但都被王传给拒绝了,明面上的理由是这些人不符合自己的招聘要求但实际上是因为王传想要找单身又漂亮的女护士。

所以在拒绝了一波又一波的应聘者后,王传终于遇到了小芬。彼时的小芬年仅18岁,长得又是清纯靓丽,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得王传是心生荡漾。因此虽然当时小芬只有几个月经验,但在得知其还是个单身的时候王传便毅然留下了小芬。

在最开始的日子里王传就如同一个正常的诊所老板一样并未对小芬有任何异常的举动,反而会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对小芬多有照顾,当得知小芬中午只能吃外卖之时便热情的将自己带来的饭菜分给小芬,在小芬因为扎针被客人凶的时候王传还会安慰她.....

久而久之小芬认为这个王传长得一表人才,年纪轻轻就才高八斗又自己开了诊所,性格也十分温柔,对自己也还算不错,这让小芬对老板王传有了几分好感。本来按照这个轨迹发展下去小芬和王传兴许能走到一起。

可在之后发生的一些事却让小芬对王传的好感急转直下,甚至产生了辞职的念头。2005年7月份时值夏天,广州的天气十分的炎热,而小芬恰好是个十分怕热的人,因此每次来上班其都只穿一个简单的连衣裙外面再批一个护士服,这让小芬的身材被凸显的淋漓尽致。

这让好色之徒王传看得是血脉喷涌,其看到小芬穿的如此模样自然是心猿意马,屡屡找着交代事情的借口和小芬产生肢体接触,不是拍拍小芬的肩膀就是假装无意触碰到小芬的屁股等诸多敏感部位,这让小芬感到很不舒服。

而在不久后出现的一件事更是让小芬差点报了警。原因是是每次上厕所的时候小芬都感觉仿佛有人在偷窥自己,这种感觉十分的强烈。但每次小芬转身查看却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直到2005年8月16日小芬在诊所唯一的女厕所上厕所之时突然听到了厕所角落里传来一阵滴滴滴的声音,仔细寻找后小芬竟然在一个螺丝后面发现了出现故障的隐藏式摄像头。

顺着这根摄像头的线小芬一路竟然追查到了老板王传的办公室,此时的小芬异常气愤。其多年来所受的传统教育让她无法忍受这种屈辱,因此小芬当场就要报警,但闻讯而来的王传死死拖住了小芬最后又是跪地求饶又是个小芬加工资才压下此事,最后小芬决定只做到10月份就要离开,而王传也同意了此事。

10月16日是小芬离开的日子,可就在这天她却突然感到不舒服,在王传检查后认为是感冒便让其输完液再走,而小芬也并没有拒绝。殊不知,就是因为留在了诊所输液导致了其被侵犯。

当晚王传给小芬打了吊针,但随着药物的注射小芬却感到眼皮异常沉重,她立马意识到了不对劲连忙想要起身离开,但此时的王传却一把将其摁在了地上,随后在小芬身上发泄了兽欲。在中途小芬还因为疼痛醒过来好几次,其看着如豺狼一般压在自己身上的王传便对其苦苦哀求王传放过自己,可没想到王传看到小芬求饶的样子却更是兽性大发......

等到小芬再次醒来的时候王传早已经不见了踪影,而小芬却是浑身酸痛无比,一丝不挂的躺在了手术台上......

事后王传被警方以QJ罪进行逮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本案中王传不顾小芬的求饶而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其行为已经触犯本罪,因此等待王传的即将是法律的严惩。

而王传被逮捕后也对所犯之事回顾 广州男子在女护士水中下催情药,只是好奇被下药后是啥反应供认不讳,其交代自己是因为小芬就要离开而有了将其侵犯的念头,加上当天刚好小芬感冒,因此王传便趁机将迷药放进了小芬的药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