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丰县铁链女案件相关责任人,终于判了。
先说结果:
1、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获刑9年;
2、认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13年、8年半,8年,并处罚金。
特别说明,此5人拐卖妇女犯罪,是经最高检核准后,予以追诉的。
法院审理后,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1998年初,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以治病等为名将小花梅从云南亚谷村拐骗至江苏省东海县。
之后,二人将小花梅以5000元卖给该县农民徐某东。
这是第一次被卖。
小花梅与徐某东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后去向不明。
同年6月,被告人谭爱庆及其妻李某玲在河南省夏邑县一村里发现小花梅,并收留。
后以3000元卖给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
这是第二次被卖。
两人将小花梅带至丰县欢口镇,以5000元转卖给董氏父子。
这是第三次被卖。
刚到董家时,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但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
1999年,生下长子。
2011年至2020年,又先后生育7个子女。
其中,在生育二子、三子后,小花梅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后病症更加明显。
其间,董志民仅于2013年上半年带小花梅到邻县乡镇医院门诊开药治疗,后再未送医治疗。
2017年7月至案发前,董志民还对小花梅实施了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拘禁行为。
此间,小花梅的饮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时常挨饿受冻,居住场所无水电阳光,生活环境恶劣。
董志民的虐待行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伤害。
经鉴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我来说两句:
计算了一下,小花梅从云南老家拐骗出来后,总共被卖3次,共卖得1.3万元。
在官方的通报中,小花梅从云南被带出后,并未提到精神有问题。
直到小花梅被卖到董家后,才开始出现痴笑、目光呆滞等精神障碍征兆。
1998年初被拐骗出云南老家,1998年6月被卖到董家。
半年的时间,小花梅开始出现精神问题。
也就是这半年间,小花梅像个商品一样,被3次拐卖,遭受彻底打击,跌入无底深渊。
可叹人心之残忍,人性之险恶。
作者:i看见政在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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