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上任少不得要立立威。不过立威就是单纯挑个人出来治罪这么简单吗?绝对不是!立威的背后有很多权力和利益的计算,如果搞不懂胡来乱搞,别说立威了,搞不好立马就会被人掀翻!
《资治通鉴》周纪二:周显王十年(壬戌,公元前359年)
【原文】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译文】
变法令颁布一年后,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解析】
卫鞅在秦国开始变法,面对诸多阻碍,他的优势是有秦孝公支持。劣势是他自身威望不足。偶尔一两次找秦孝公帮忙压下去,或许还可以。但是次数多了,秦孝公势必也会对他有意见。所以,卫鞅要填补自己身威望或威信的不足。施恩是不行的,因为只有恩自上出。那么卫鞅可以用的方法就是恐惧!
于是卫鞅把立威制造恐惧的刀子对准了秦孝公太子的两位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公子虔是何人?秦孝公的哥哥,秦国贵族。公孙贾是何人?秦国文臣、世族之人。两人在秦国都是有背景、有声望、有权力的人。关键他们还是太子的老师,更是有秦国未来的布局。
那么问题来了。虽然这两个人触犯了新法,卫鞅拿这两个人开刀,会产生什么后果卫鞅不知道吗?还是那句话,卫鞅在魏国国相公叔痤身边干这么多年的中庶子(秘书),不是政治初哥,一旦动手,会有什么后果卫鞅心里门清的很,必然是成不死不休的局面。那么,为什么卫鞅还依然拿公子虔和公孙贾作为立威对象?
1.权力基础的考量
卫鞅字秦国没有根基,或者说这个时候他还没有形成自己的势力。现在他的权力来源是秦孝公。他只需要把秦孝公的信任维持住就行了。而秦孝公对他的信任又来源于变法的成功。所以,任何阻挡卫鞅变法的,都是对他权力的威胁。公子虔和公孙贾不但阻碍变法而且也对卫鞅权力稳定并无帮助,可以以此立威。
2.矛盾源头的考量
变法必然产生秦国社会矛盾的对立卫鞅知道,尤其是对贵族、世族更是矛盾激烈。而公子虔和公孙贾又是秦国贵族、世族的代表人物。只要变法继续,矛盾就会存在。这不是和卫鞅本人的矛盾。而是和变法本身的矛盾。这不会说卫鞅主动交好贵族、世族就能保持关系良好。因为这不可能存在。那么既然这个矛盾必然存在,且无法调和。本就已经是仇人,那么干脆就得罪到底吧。拿来做立威的标靶,非常合适。
3.身份选择的考量
变法开始,反对者必然多。要推进就要立威,随便挑几个阿猫阿狗来杀了立威行不行?操作上可以。效果上没用!因为阿猫阿狗没地位,杀了就杀了,震慑其他阿猫阿狗可以,但是对于更顶层贵族、世族,他们压根都不拿这些阿猫阿狗当回事。
所以,为了起到真正的杀鸡儆猴的作用。这只被宰的鸡,分量必须够重、身份必须够高。公子虔、公孙贾首当其冲被挑了出来用刑立威!
对于挑选公子虔、公孙贾立威这件事。卫鞅的逻辑可以用这样循环来表示。秦孝公支持变法→卫鞅权力稳定→变法成功→卫鞅获得威信→变法成功→秦孝公积蓄支持变法。而处置公子虔和公孙贾其实就是用外力来增加卫鞅的威信。算是这个循环向前运转。
【启发】
卫鞅面对的情况,其实就是新领导上位之后,威信不立如何立威的问题。杀鸡儆猴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但是杀鸡儆猴有这么几个原则。
1.人选。这个人分量要够、要有一定身份、地位。拿他来立威能够吓住其他人。通常有这几种人可以作为立威对象,有血缘亲属关系之人(李绩拿女婿立威)、老资格人物(彭越杀老乡立威)、居于一定职位者(曾国藩杀营官立威,诸葛亮杀马谡)、有一定背景的人(孙子杀吴王爱妃立威)。只有杀这样的,才能说明一视同仁,让别人不心存侥幸,更不以为自己有地位就能够例外。
2.理由。立威是手段,目的是让别人听话,不再和你对着干。所以,立威的目的必须要站得住脚。不是随便挑理由,甚至要提前公布要求。如果有人故意不做或对抗,然后再拿出来立威,名正言顺!挑刺、找碴反而会极其矛盾。
《论语》有句话:不教而杀谓之虐。不先教育告诉他什么是法律,却以违法而杀了他是暴虐。但是如果先教了、告诉了他,因为他违反了再处理他,就没有问题了。这也叫做,勿谓言之不预。
3.方式。古代立威无非是杀人。现代立威就是撤职或者考核。立威的方式必须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痛”。并且还要让其他旁观者感同身受,生怕板子打到自己身上,这样才算效果深刻。如果只是高高举起低低落下轻飘飘,别人觉得和你对抗成本很低,这立威就算是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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