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推荐参加河北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工商联《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调研及我省百强认定的通知》(冀联发〔2023〕19号)要求,沧州市工商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优秀民营企业参加“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河北省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河北省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河北省科技创新发明专利民营企业100强”、“河北省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民营企业100强”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

二、征集方式:采取推荐或自荐方式。可由企业所在县(市、区)工商联推荐或企业自荐。

三、推荐条件:

(一)在沧州市(含县、市、区)登记注册;

(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参与河北省科技创新百强认定的,营收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营业收入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

(三)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四)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社会信用好。

四、有关事项

(一)此项认定及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河北省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河北省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的认定以“营业收入”作为排序基础指标。河北省科技创新发明专利民营企业100强、河北省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民营企业100强分别以截至2022年底有效发明专利总数、研发强度作为排序基础指标。

(三)不按规定执行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企业和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不得参加申报和认定。

欢迎全市广大符合条件民营企业踊跃参加,请登陆沧州市工商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通知和相关表格,按通知要求将上报材料于4月30日前送至沧州市工商联经联科201室。

相关事宜请咨询市工商联经联科,了解活动进展请关注沧州市工商联公众号“沧州市总商会”。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14号

沧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