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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高价彩礼”问题备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广泛关注。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索要高价彩礼、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等现象屡禁不止,尤其在广大农村更为突出和普遍,“高价彩礼”等婚俗陋习已经成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障碍。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次点名“高价彩礼”等乱象,对推进移风易俗和婚俗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规定,此举大得民心、顺乎民意。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整治“高价彩礼”等乱象,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中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也是农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强烈要求,也是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必要举措。推进移风易俗和树立乡风文明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健全法律、宣传引导、疏堵结合和树立典范等层面入手。
一是要自上而下健全法律制度约束。彩礼是自愿的一种赠与行为,并不违法,目前国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彩礼钱进行规定,只能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自治性规定进行约束,对违反的主体没有相应的法律惩戒措施,无法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所以整治“高价彩礼”等乱象,必须要从健全法律的角度进行统筹管理,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治理方式,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持续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是要坚持正面引导和疏堵结合。要以乡风文明为目标,不断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因地制宜制定群众认可、切合实际、约束有力的村规民约,并认真抓好落实。要发挥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移风易俗的先进典型,宣传“高价彩礼”造成的婚后矛盾、家庭贫困、破坏社会风气等案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积极营造浓厚的移风易俗文明实践社会氛围。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筹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教育、规劝、奖惩等多种措施,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三是要发挥村(居)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和村(居)干部先行示范带头作用,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主体和义务,带头通过实施婚嫁彩礼“限高”等刚性规定和手段,坚决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习俗。对拒不执行婚嫁彩礼“限高”规定、任性大操大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村(居)干部,要依法依规果断进行查处,形成威慑效应。农村党员和村(居)干部要带头大力开展文明实践系列活动,通过主动参与、主动介入、主动劝解等方式,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移风易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改变农村群众的陈规旧习,主动践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综上,大力推进婚俗改革,摒弃婚嫁陋俗,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观、爱情观、婚姻观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必要举措。推进乡风文明和乡村振兴建设,减轻群众负担,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同时要从源头抓起,从细节抓起,从老百姓的传统思维观念抓起,只有彻彻底底改变了观念,才能纠正此类不良之风蔓延,才会发挥其作用。倡导广大群众遵从文明节俭、简约时尚、绿色婚俗,提倡“低彩礼”“零彩礼”等移风易俗新理念,传承中华美德,抵制高价彩礼,争做文明节俭婚俗新风尚的践行者、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