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水务局防溺水安全告知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正值春灌时期,我县通过“引江、引黄、引岳”正在“引水入吴”,县境内主要河流及部分沟渠、坑塘正在加紧蓄水。随着夏季将至气温逐渐升高,人们游泳和钓鱼等涉水活动增多,这些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但因我县河流、坑塘多年无水,人们普遍没有较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以往,水务局多次提醒、提示,并设置警示标志,告知广大群众尤其是中小学生远离河渠坑塘,严禁下水游泳、嬉戏,但仍有个别人员不听劝阻。为了防止溺水事件发生,保护全县群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吴桥县水务局再次告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青少年学生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危险、陌生、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遇到有人落水,要采取妥当方法施救、呼救和报警。在增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也要努力做好宣传、监督和说服工作,发现身边同学有私自外出游泳想法时,要及时予以劝阻。作为成年人更应该增强安全意识,在教育好孩子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不做违反安全的涉水活动。

二、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家长和学校要积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教防范工作,家长无论工作多忙,都要全力做好子女的教育及监管工作,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嬉水,防止意外溺水事故发生。各学校要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开设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做到时时提醒。

三、积极行动齐抓共管,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各乡镇、各行政村要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在坑塘、河流等重点水域和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和放置竹竿等应急救援设施。各行政村要委派两委成员、无职党员、志愿者做好坑塘值守和沟渠巡查工作,发现未成年人私自在池塘、沟渠等地方游泳、玩耍,及时进行劝阻制止,避免悲剧的发生。

最后,再次敬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境内所有河渠坑塘主要承担输水、蓄水和行洪功能,不是供人们游泳、嬉水的公共场所。凡因私自下水游泳或临河嬉水酿成意外溺水事故的,要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生命是宝贵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担负起保护生命安全的重任,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吴桥县水务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