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三观尽碎!

江西李秋平事件调查结果还未出炉,河南唐河县又冒出一个大瓜,该县祁仪镇党委书记李博涉嫌伙同另外2名男子侵犯他人,受害者为1名女子。目前李博已被免职,并为了公平公正,交由异地公安机关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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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县长,一个是乡镇党委书记,虽然级别不一样,但是所作所为一样性质恶劣,只是李博走得更远,更加可恶!

根据当地的新闻报道,李博在到祁仪镇任职之前,担任唐河县大河屯镇镇长,大概是在2021年下半年被提拔到祁仪镇担任党委书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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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仪镇是唐河县面积最大的乡镇,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是当代著名哲学家冯友兰老先生的家乡。另一位文化名人李季,就是写了《王贵与李香香》享誉全国的那位作家,也是祁仪镇人。

作为祁仪镇的党委书记,李博先后参加了冯友兰先生诞辰126周年学术报告会、李季先生诞辰100周年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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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加纪念冯友兰先生的活动时,李博作了发言,介绍了祁仪镇近几年为打造冯友兰这张名片所做的工作,使祁仪镇增添了浓郁的友兰文化气息。在发言最后,他呼吁“友兰初级中学的老师们、同学们,要以冯友兰为榜样,咬定目标,坚定信心,勤学不辍,早日攀上胜利的顶峰,早日成就大的梦想”!

台上滔滔不绝,台下忘记了礼义廉耻,真是说一套、做一套的两面人,李博自己身处祁仪镇,那么浓厚的文化气息竟然没有熏陶到他,将他心中那恶念祛除?可见,评价一个人,不仅要看他说什么,更要看他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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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赞同当地的做法,对于这样一个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导干部,查处他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需要由异地进行侦查,这样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扰,也能有力地保障调查结果的公正性!

李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呢?

如果性侵他人属实,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据新闻报道,李博还有2名同伙,如果是三人一起同时作案,那么问题就更加严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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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李博被定罪了,其工作将不保,而且会被追究纪律责任。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犯罪”,予以开除。

此外,《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犯罪”,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一个主政一方的父母官,竟然会干出这种事情,真是让人难以想象,等待李博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